巴中市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预防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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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1日发表
监督重点。强化全市已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在建生产建设项目和“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生产建设项目监测、信息化、科研、标准、计量等基础性工作,督促生产建设单位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生产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切实管住人为水土流失。
监督内容。主要监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管理、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水土保持方案后续设计、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地表土保护利用、弃土弃渣场防护、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监督检查意见落实、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
监督方式。监督检查实行三级负责制度,即生产建设项目业主单位汛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执行情况自查,区县水利局日常巡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及弃渣场、料场和高陡边坡的水土流失危害及隐患治理。截至目前,县级监督项目65个,市级监督项目2个,发现整改问题4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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