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我市机动车检测机构检测数据联网并及时报送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环保厅、广东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粤环〔2016〕4号)文件要求,我市获得委托开展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资格的机动车检测机构,必须认真按规范开展相关检测工作,同时实现与市环保局联网并实时传输排气检测数据。
各县(市、区)环保局负责对辖区内机动车检测机构联网的监督、指导工作。
***:揭阳市机动车检测站名单及所在区域
揭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3月3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佳,8291005;电子邮箱:jysfkzx@163.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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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机动车检测站名单及所在区域
序号 | 区域 | 名 称 |
1 | 揭阳市区 | 揭阳市恒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2 | 揭阳市恒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
3 | 揭东区 | 揭东县金凤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4 | 普宁市 | 普宁市科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5 | 普宁市杰利汽车检测站有限公司 | |
6 | 揭西县 | 揭西县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公司 |
7 | 惠来县 | 惠来县惠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8 | 空港区 | 揭阳市永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9 | 蓝城区 | 揭阳市万宝龙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