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新市镇等乡镇申报就业专项资金补贴的公示
2019年3—5月,我县新市镇等乡镇根据《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县农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实施意见》(屏人社办发〔2019〕78号)文件,申报2019年新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东西协作)补贴。拟拨付新市镇等乡镇新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共计1400人次1260000元(其中:东西协作岗位1196人次,107***00元),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新市镇等乡镇申报拟拨的岗位补贴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必须经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不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
地址: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01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联系人:江小丹;联系电话:5700215;邮政编码:***5350。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