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委常委会专题传达新修订的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精神
近日,广安市市委五届第118次常委会议,传达学习新修订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上,市审计局介绍了新《规定》的修订背景、修订目的,解读了新《规定》的主要内容,汇报了广安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
会议要求,一要强化宣传解读。宣传、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在市内主流媒体上宣传解读好《规定》精神。要将《规定》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新提拔领导干部任前谈话的内容,作为市委党校主体班的培训课程,积极引导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掌握《规定》要求,自觉接受审计监督。二要强化贯彻执行。市、县两级党委审计办,要会同组织部门强化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统筹谋划和整体推进,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断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并逐年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和任中审计比例。三要强化结果运用。纪检监察、组织部门要切实用好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民主生活会以及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做好做实经济责任审计“后半篇文章”。
市委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列席了会议。(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