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社会组织:
为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促进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民〔2019〕8号)及有关规定,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19 年度全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凡在区民政局登记注册满两个年度、无评估等级或获得的评估等级满2年的社会组织均可申请参加评估;在区民政局登记注册且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的社会组织应参加评估。
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一)上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二)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三)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二、评估内容
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组织类型的不同,实施分类评估。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按照评估标准,从法人治理、规范运作、财务管理、发挥作用和党建工作等5个方面,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综合评价。
三、评估方法
实行单位自评、评估专家组初评与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终评的方式,采取资料审查与实地考察相结合、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经第三方评估承办机构审查通过后,报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审核并确定评估等级。
社会组织评估不向评估对象收取评估费用。
四、评估等级及管理
评估满分为1000分,分5个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
(一)AAAAA(5A)级,得分在951分以上;
(二)AAAA(4A)级,得分在901分及以上950分及以下;
(三)AAA(3A)级,得分在801分及以上900分及以下;
(四)AA(2A)级,得分在701分及以上800分及以下;
(五)A(1A)级,得分在501分及以上700分及以下。
评估等级有效期5年。实行随机抽查、动态管理机制,如发现评估中弄虚作假、实际情况与评定等级不符的,由区民政局取消评估等级,并通报批评。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资助。
五、申报材料
由参评社会组织向第三方评估承办机构提交申报材料,由第三方评估承办机构对相关资料进行汇总。申报材料包括:
(一)广州市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
(二)自评报告(附广州市社会组织评估指标体系自评情况);
(三)社会团体近两年会费收缴情况统计表(社会服务机构无需提交此项);
(四)近两年主要业务活动目录;
(五)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六)评估指标体系前置项中所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其他材料(非必须提供的材料,对等级评估有参考作用的请申报单位视情况自主提供)。
以上相关表格及广州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指标体系,可在广州社会组织信息网、广州市社会组织联合会网站上查询。
六、评估安排(评1A、2A、3A)
(一)自评与提交申报材料阶段。
2019年9月30日前。
参评社会组织提出评估申请,对照评估指标自评后,再按照评估标准和现场评估材料目录打印装订申报材料,报送第三方评估承办机构初步审核。
(二)实地考察阶段。
由第三方评估承办机构组织评估专家对符合参评条件的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考察及现场评估,提出初评意见(具体考察时间另行通知,申报1A、2A等级的免实地考察)。
(三)评委会评审阶段。
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审核初评意见,研究确定评估等级并公示、公告,并向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证书和牌匾。
七、申报方式
参评社会组织请将电子版申报材料(编好页码)发送至第四批等级评估专用邮箱(4069***242@qq.com),邮件名为:“第四批等级评估申报材料+社会组织名称”。资料初审合格后,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如纸质版材料与电子版材料不一致的,以纸质申报材料为准),送达第三方评估承办机构。
八、承办机构及评估咨询
由广州市增城区职大教育培训中心作为第四批广州市增城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项目承办单位,负责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宣传发动和申报受理及评估咨询等评估服务(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2号西一巷5号(妇幼保健院斜对面/水务局后侧)、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新塘大道中6号,咨询电话:189****2559,联系人:董锦钻,邮编:511300)。
***:1.广州市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
2.自评报告
3.会费收缴情况统计表(社会团体填写)
4.主要业务活动目录
广州市增城区民政局
2019年8月20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