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导游员年审工作启动
张家口新闻网讯近日,记者从市旅发委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导游队伍管理,积极推动导游队伍建设向市场化、法制化方向发展,根据《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和上级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导游员年审工作,并由张家口市旅行社和导游员协会协助完成。
年审对象为2015年12月31日前领取导游证(IC卡)的张家口市在册导游人员;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0-11月10日;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上午9:00-11:30(周六);下午14:30-17:00(周日);报名地点张家口市经开区纬三路朝阳西大街16号(残疾人康复中心九层张家口市旅行社和导游员协会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导游员档案库建设,报名参加2016年年审的导游员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张家口市2016年导游员年审报名表(***1);2.身份证复印件(要求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3.导游员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年审核验);4.导游证(IC卡)原件;5.旅行社统一报名参加年审的需填写张家口市2016年度旅行社导游员年审名单表(***2)。
年审要求:1.导游员年审是对导游员年度工作业绩的考核,也是纠正导游员行为过失、违纪违章的必要措施。各旅行社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坚持标准和原则,督促导游人员及时参加年审,切实做好初审、统计、审核工作。凡不符合年审条件的导游,不予通过年审。2.年审内容以导游日常业务考核和学习情况为主,主要考核指标为:导游业务工作情况、参加培训学习情况、服务质量评价、行政处罚记录等。3.凡不按时参加年审的导游人员,其导游IC卡自动失效并不予补办,也不能参加升级考试、评优等活动。不得办理变更、遗失补办、转出等相关手续。4.报名参加年审的导游人员自行在张家口旅游政务网并完整填写《张家口市2016年度导游人员年审登记表》,由聘用单位审核并盖章。5.导游人员需要变更单位的,按照《导游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提供:(1)原单位开具的解除关系证明一份(须盖公章并有负责人签字);(2)接收单位签订的聘用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复印件存档),统一上报办理变更手续。(马安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