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法院抓老赖搜财产兑款物集中执行方案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7月16日发表
为加快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增强当事人的获得感,形成对“老赖”的高压态势,赢得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支持和认可,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抓老赖、搜财产、兑款物”集中执行行动。
行动对象以下列案件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可能隐匿财产的处所,或妨害执行人、拒不协助执行人为主:
1、前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漏网的;2、重复访、赴省访的;3、市中院执行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4、长期躲避执行的;5、“案案见面”集中清积专项行动中经口头传唤或传票传唤未到庭的;6、未依法申报财产的;7、虽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但据申请人或周边群众反映存在明显高消费行为的;8、因未执行到位而致申请人家庭生活特殊困难的;9、在辖区内有较大社会影响的;10、有违法处置查封财产情形的;11、有妨害执行或拒不协助执行行为的;12、其他应当纳入集中执行行动范围的。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0 06:22:2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