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秦皇岛海洋作业装备制造基地工程秦皇岛港口机械制造基地工程和秦皇岛钻井平台制造基地工程三个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听证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我局定于2015年8月5日组织召开秦皇岛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秦皇岛海洋作业装备制造基地工程、秦皇岛港口机械制造基地工程和秦皇岛盛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秦皇岛海洋钻井平台制造基地工程三个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证事由
秦皇岛海洋作业装备制造基地工程、秦皇岛港口机械制造基地工程和秦皇岛海洋钻井平台制造基地工程三个项目位于秦皇岛开发区东区,拟建的秦皇岛港山海关港区二期工程南侧。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已经完成三个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根据《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和《海洋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将组织召开三个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书听证会。
二、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时间:2015年8月5日上午9:30分
听证会地点: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会议室
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董自若 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海洋环境保护科科长
(二)听证员
姜集伟 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海域管理科科长
张佳林 秦皇岛市海洋环境监测监视中心主任
(三)记录人
刘英伟 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海域管理科科员
四、其他事项
(一)参加听证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出席,逾期不出席的,视为放弃听证要求。委托代理人单独出席的,应提交当事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作好准备,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听证相关材料,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三)请参加听证会单位各派一名代表(或代理人),并在8月3日前将参会代表(或代理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报送听证会组织机构,参会代表可就听证会有关事宜与听证会组织机构联系,也可就该听证事项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四)申请回避的,应在8月3日前将参会代表向听证会组织机构提出并说明理由。
(五)听证代表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参会权、当席发言权、书面意见陈述权、查阅听证记录的权利;听证代表可在听证会开始前将书面意见交听证记录员。
义务:亲自参加听证的义务、忠于事实,实事求是的反映意见的义务、遵守听证纪律的义务。
五、听证会联系人
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 张佳林 手机:139****5995
王晨军 手机:150****0818
刘英伟 手机:186****8886
秦皇岛市海洋局
2015年7月23日
来源:秦皇岛市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