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县环保局强化把关与服务职能优化经济社会发展
青龙县环保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把关,高效服务,促进全县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一是严格项目准入,坚守生态环保底线。严格执行环评制度,对“两高一资”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建设项目及***、省、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中提出的禁止审批的项目坚决据批,不断优化经济增长。
二是公开有关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利用局网站、局机关公开专栏等平台公开局机关及各股室职责、办理事项流程、办理事项咨询电话等内容,全方位公开服务事项,方便群众了解查询相关信息,让群众少走“冤枉路”。
三是集中办理审批服务事项,方便群众办事。严格落实上级关于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进厅”工作要求,把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延续、项目环评审批、项目竣工验收等行政许可类事项全部规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统一办理,实行“一厅式办公、一站式服务”,既方便群众办事,又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效能。
四是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强化环评服务,精简审批程序,规范运行流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审批时限由国家规定的60、30和15个工作日分别缩减为5、3和1个工作日,并向群众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在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核过程中尝试采用网络预审核的方式,避免因纸质版环评文件反复制作、修改而影响审批效率,持续提升审批效能和服务质量。
五是实行项目代办制,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对县级重点建设项目实行项目代办员制度,对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实行主管领导包办制,对省级及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实行主要负责人领办制。同时,对符合国家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重点项目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全力帮助解决项目环评审批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助推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尽早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