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健全四项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提速提质
(一)健全项目会商评审制度。对于拟引进项目,全部纳入会商范围。会商评审由政府办牵头,组织发改、环保、国土等9家成员单位对拟建工业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环保要求,节约土地等方面进行会商评估论证,对投资强度、经济效益进行审查,会商通过后进行下一步工作,未通过的项目一律叫停,从源头上优化了项目结构和布局,有效避免产生项目引进后再因不符合要求而退出的被动局面。
(二)健全手续代办制度。成立代办中心,负责代办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材料,做好备案、选址等前期手续审批工作;代办中心派专人督促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手续,以代办服务加快项目推进速度。
(三)健全项目建设分期分批供地制度。积极优化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实行分期分批供地,即政府先行拿地,提前储备项目用地,对分期建设的项目,只安排当期建设用地指标。工程建成后,经验收达到约定条件的,安排项目后期建设用地指标,有效杜绝项目建设中的“圈而不建”或“圈大建小”的土地闲置浪费现象。对单期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分配上要求先建车间后建办公楼,力促项目建设早投产早达效。
(四)健全建设要素预约制度。项目开工建设前,由项目单位就水、电、天然气、通讯等生产要素问题提前向县政府提出预约,生产要素主管部门在限期内解决,保证项目建设如期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