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宝应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宝胜集团:
抓好清理政府部门、大型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账款事关社会稳定发展大局,是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形债务和金融风险的重要内容,是减轻企业负担、保障民营企业权益和社会民生福祉的重要手段。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全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清欠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清欠工作取得实效。
宝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工作部署,根据省政府、市政府批转的《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要求和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现就我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形成工作方案如下:
一、清理目标
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包括所属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包括政府平台公司)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
(一)优先清理欠款项(2019年1月25日前完成清欠)
1、拖欠农民工工资(需按人社部规定提前完成);
2、涉及供气供暖等民生、安全方面的工程项目欠款;
3、中央或省级财政已下达专项资金预算或通过调剂解决了资金渠道的欠款;
4、有条件清偿的地方“两款一金”、大型国有企业欠款、按照政策规定入库保留的PPP项目到期应付合同款等。
(二)着力清理欠款项(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清欠)
1、暂时难以落实预算资金的地方政府欠款;
2、已被叫停的不规范PPP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且已形成一定工作量的欠款(有关工程项目不得借机重新启动);
3、确有困难的国有企业欠款。
二、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履行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分类施策、积极有序推进清欠工作。
各镇区对本辖区清欠工作负总责,清查所辖区域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诉求,排查汇总所辖区域内拖欠款项。县各有关部门负责指导督促监管范围的清欠工作,负责排查汇总所属事业单位及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县级企业、政府平台公司拖欠款项。县经信委负责牵头清欠工作组织实施并汇总上报有关情况;县财政局负责清查汇总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欠款情况;县人社局负责牵头清查汇总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县住建局、交运局、水务局、农委、金融办、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分别负责清查县直政府投资工程、政府各平台公司欠款情况;宝胜集团负责本企业清欠排查和清偿工作;县审计局启动清欠审计督查。
三、工作要求
(一)迅速全面排查拖欠款项(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迅速制定工作方案、组织专门力量,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确保不瞒报、不漏报,准确上报;要理清债务关系,核清拖欠款项原因、金额、时间等并列出清单,对2018年12月以来已经清欠的款项须一并排查列入清单,汇总形成《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项目列表》(***1)。所有排查情况请于12月29日前,以纸质材料(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县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信委,下同)。
(二)按时按质完成清欠工作。对优先清理欠款项、着力清理欠款项,各地要制定明确时间、步骤和要求的详细工作方案、清偿计划,确保全面完成清欠工作。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进行总结,并于2019年1月20日前将阶段性进展情况,以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送。
(三)严禁新增拖欠。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对政府投资类项目,要严格条件审核,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一律不得审批和开工建设;涉及举债融资的,必须严格评估项目现金流和收益情况,依法合规落实资金来源和偿还责任。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行为,严禁要求企业带资承包政府工程项目,坚决杜绝“打白条”行为,彻底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批准的工程领域涉企保证金项目。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建立工作网络和动态监管机制,定期报送进展。自2018年12月26日- 1月20日,每周三下班前报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台账报表》(***2)及清欠工作情况(包括清欠进展、问题及措施等);2019年2月起,每月3日前报送上月工作情况。以上材料需同时报送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和电子版。
(五)建立举报渠道。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清欠工作的宣传力度,畅通信息传递渠道。县设立清欠举报电话、邮箱(电话:88224261、80890234,邮箱:y8223740@126.com),受理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反映的各类拖欠、清欠举报事项。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发展大局,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组织专门力量迅速排查清理。政府部门、国有企业要带头认真清欠,将应付未付账款限时清零,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县审计局要加大对有关清欠工作审计力度,及时进行督查通报。
(二)积极有序推进。各镇区、各有关部门按照“边排查边清欠”的工作要求,结合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步骤和时间表稳步推进清欠工作,对已纳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存量范围的拖欠账款,按规定期限抓紧化解,有条件的地方要优先安排偿还。县财政部门要加快预算资金拨付进度,对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按合同约定办理支付,不得拖延。
(三)建立奖惩激励制度。县财政局要对拖欠不还的镇区,通过采取减少其相应转移支付等措施坚决推动清欠;对及时主动清还欠款但短期内资金紧张的下级地方政府,通过库款调度等方式予以支持;县财政局、金融办、人民银行宝应支行要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发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方式向地方平台公司提供融资支持,依法合规解决拖欠问题。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协同,建立完善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款项的联合惩戒机制,对出现严重拖欠问题的失信主体记录信用档案。
县经信委(中小企业局)联系人:凌红辉、杨金淞;联系电话: 88224261、80830234,传真:88223***6,邮箱:y8223740@126.com
***:1、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项目列表
2、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台账报表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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