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对存在重大隐患的非煤矿山实行一票否决
日前,市安监局印发《秦皇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突出非煤矿山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将 对以下三类情况实行“一票否决”:地下矿山:未形成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提升设备未按规定检测检验合格,未为井下作业人员配备符合要求的自救器和便携式气 体检测报警仪,井下单班作业人数超过30人未建立人员定位系统,井下存在独立规模大于3万立方米或者总规模大于50万立方米的采空区,未配备相关工程技术 人员,图纸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等。露天矿山:未进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未建立边坡管理和检查制度,未采用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未采用中深 孔爆破,排土场无正规设计,排土场为病级或者危险级,未配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等。尾矿库:安全度为危级或者险级,防排洪系统缺失或者失效,调洪库容不足, 安全超高或者最小干滩长度不满足要求,排渗设施失效,浸润线埋深小于控制浸润线埋深,坝体出现贯穿性横向裂缝等。全市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启动以来,市安监局 以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强化风险防控,坚决防止因风险管控不得力、检查执法不到位而使风险变成现实隐患,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凡是存在以上情况的 非煤矿山企业,将依法严厉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整改隐患;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