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县审计局实施阳光工程效果好
近年来,献县审计局积极实施“阳光工程”,取得良好的效果,得到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和被审计单位及社会的好评。一是政务公开,接受内部监督。定期将审计项目计划、财务收支等重大决策和开支等情况在局机关内部予以公布,接受干部职工监督。二是聘请监督员,接受外部监督。该局聘请了10名"特约审计监督员",主要是监督审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公正执法、勤政廉政情况,收集、反馈社会各界和被审计对象对审计机关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落实和整改情况等。三是执行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新闻媒体和公开信等形式,向社会和被审计单位公开承诺:依法审计、文明执法、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将公开承诺和审计“八不准”纪律随同审计通知书一同送被审计单位,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接受被审计单位和社会监督。为检查承诺制的执行和落实情况,该局纪检组坚持每年定期到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将举报和检查结果记入个人档案,实行年终考评“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