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八个月全市134天空气质量达标
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城建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冯世斌带领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落实新《环保法》情况进行检查。市领导赵国权、齐开泰出席活动。
新《环保法》颁布实施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多次会议,部署和调度环保工作,全力推进新《环保法》的贯彻落实。在做好新《环保法》宣传的基础上,强力开展环保大检查和环境整治攻坚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出动执法人员35941人(次),排查企业9137家(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2256家(次),取缔关停785家,停产整治1022家,限期整改417家。同时,每季度开展一次市级专家排查,市本级聘请国家、省、市环保专家55人(次),排查企业204家(次),共发现环境问题和风险隐患166个,提出整改建议184条。在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等工作均取得阶段性成效。1至8月,全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134天,同比增加46天;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
执法检查组深入到渤海新区、黄骅、南皮、东光等地实地检查。在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后,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对我市新《环保法》贯彻落实情况给予充分肯定。检查组希望沧州继续加大新《环保法》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全社会环保守法意识;正确处理加快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找准问题的根源,建立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各级各部门要统一认识,协调联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新《环保法》在沧州的贯彻落实。
(来源:沧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