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明委印发邢台市美我家乡文明邢襄主题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本报记者)市文明委日前印发《邢台市“美我家乡文明邢襄”主题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为提高全市精神文明创建水平,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打实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基础,进一步塑造文明邢台新形象,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决定在全市广泛开展“美我家乡文明邢襄”主题创建活动。《邢台市“美我家乡文明邢襄”主题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一、总体要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走新路、有作为、创亮点、守底线”为追求,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为目标,以解决具体问题为主线,动员全市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行动起来,共同参与到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来。每一项创建活动,每个行业、每个单位、每个县市区,每年踏踏实实解决2—3个关系民生和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小成为大功,让广大人民群众在创建中受益,让城市面貌在创建中得以改变,为建设经济强市、美丽邢台发挥好助力作用。
二、主要任务
2017年,重点实施十项行动,办好33件实事。
(一)实施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1、针对露天烧烤污染环境、噪音扰民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取缔无证和占道经营的烧烤摊点。同时,合理规划,引导露天烧烤入室经营。(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2、针对马路市场杂乱无序、影响群众出行问题,从实际出发,合理规划马路市场,并设置醒目标识,做到定点、定时、定范围。(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3、针对城市道路、路沿石、交通护栏、公交站牌、果皮箱等部位卫生水平不高问题,开展常态化“以水洗城”活动,定期对重点部位进行冲洗,提高城市卫生水平。(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二)实施市场营商环境改善行动
4、针对部分单位和个人诚信缺失问题,建立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定期通过各类媒体、网站、电子屏向社会公布失信单位和失信人名单,营造诚信守法的社会环境。(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
5、针对商场经营者服务水平不高和部分商品以次充好现象,在全市开展“美丽邢台、诚信商家”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使消费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6、针对集贸市场脏乱差和基本设施不完备现象,开展集中治理,拆除私搭乱建,清理占道经营,垃圾及时清运,保持环境整洁。健全管理制度,配齐配全消防设施,消除消防安全隐患。(责任单位:桥西区文明办、桥东区文明办、开发区文明办)
7、针对路边摊点和小餐馆使用劣质油和个别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出售伪劣过期食品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在从严从重处罚的同时,曝光一批问题场所,让群众吃上放心食品。(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
(三)实施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8、针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和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加大交通违法教育和处罚力度,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劝阻活动,德法并举,使闯红灯和车窗抛物现象明显减少。(责任单位:市公安交警支队)
9、针对机动车在人行道上乱停乱放现象,合理规划增加车位,加大管理和处罚力度,实现路边车辆整齐有序停放。(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10、针对中小学校、幼儿园上下学时段门前交通拥堵、秩序混乱问题,增大警力,加强疏导,规范车辆停放。同时,开展文明交通进校园活动,增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和文明意识。(责任单位:市公安交警支队、市教育局)
(四)实施城市广告集中治理行动
11、针对城市各类广告牌存有低俗医疗广告和部分广告牌破损闲置现象,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严格审批,取缔低俗医疗广告,拆除破损和有碍观瞻的广告牌。(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12、针对乱涂乱画、随意张贴小广告影响市容的问题,开展集中治理,加大对散发、乱贴小广告行为的打击力度,全面清除主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的各类小广告,美化市容环境。(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13、针对公益广告宣传氛围不浓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创建文明城市、美我家乡文明邢襄等五类公益广告内容和不低于30%的投放比例,做好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市城管局负责城市公园、广场、候车亭、电子屏、车站、商业街区等公共场所;市建设局负责城市建筑围挡;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的车体和电子显示屏。(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五)实施公共服务设施改善提升行动
14、针对公园、游园等场所各类体育健身设施不完备、存有破损现象,定期进行检查,及时配齐、修理各类健身设施,为市民提供良好的健身场地。(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15、针对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综合文化服务站、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不健全的问题,加大建设力度,年内每个街道(办事处)、每个社区都要利用现有场所,采取一室多用的办法,建成一所综合文化服务站和一所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文明办)
16、针对市区公共卫生间少、如厕难问题,开放市区沿街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酒店等单位的厕所,统一设置“社会对外开放卫生间”标识,免费对外开放。(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六)实施文明单位提质提效行动
17、针对部分行业窗口单位服务意识差,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在全市各级行政、执法和服务行业窗口,广泛开展“提质提效、文明服务”创建竞赛活动,提升机关和窗口单位的文明程度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文明办)
18、针对部分文明单位存在的重挂牌轻管理、牌子到手创建到头现象,依托文明单位管理系统,对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实施动态管理。年底前对所有市级以上文明单位进行一次实地测评。对创建不积极、测评不合格的单位给予黄牌警告,并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取消文明单位资格。(责任单位:市文明办)
19、针对沿街单位公益广告宣传氛围不浓的问题,组织相关单位在本单位沿街显著位置,按要求投放一定数量的公益广告。(责任单位:市文明办)
20、针对医院挂号、取药时排队时间长和乱插队现象,在加强劝阻、引导的同时,通过增设窗口、引入电子排(叫)号设施等手段,使这一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七)实施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行动
21、针对校园周边乱摆摊点、占道经营现象,加强日常监管,清除学校门口100米范围内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摊点和无证经营的小餐馆、冷饮店等,大力改善校园周边环境。(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22、针对校园欺凌、校园暴力事件时有发生现象,通过开展法制教育进课堂和专项打击行动,使这一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
23、针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和学校周边书店等场所销售不健康书刊现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杜绝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集中清理校园周边各类违规书刊经营场所。(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八)实施志愿服务引领行动
24、针对出租车司机、环卫工、交警等户外劳动者休息、饮水、上厕所的实际困难,依托临街单位、商场、酒店等场所,建设户外劳动者爱心驿站。配备桌椅、饮水机、微波炉等必要设施,给广大户外劳动者提供食品加热、饮水、休息、如厕等便利条件。年内,市区建成50所,每个县(市)建成5所以上,全市户外劳动者爱心驿站总数量不低于150所。(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25、针对志愿服务中存在的志愿者与服务对象之间供需信息对接不通畅问题,开通96888志愿服务热线,为志愿者提供服务平台,让需要帮助的人及时得到帮助。(责任单位:河北广电网络集团邢台分公司)
26、针对志愿者注册比例不高问题,依托“志愿云”注册平台,广泛发动各县市区、市直及驻市各单位组织志愿者注册,规范对志愿者的管理,年内在“志愿云”系统注册志愿者总人数达到15万。(责任单位:市文明办)
(九)实施文明乡风引领行动
27、针对农村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高价彩礼、铺张浪费等现象,充分发挥县乡主体作用和村民自治作用,切实加强“两会一约”(红白事理事会、道德评议会和村规民约)建设,有效减轻农民负担。年内全市5133个行政村实现“两会一约”全覆盖。(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文明办)
28、针对农村空巢老人多和孝老敬老方面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威县孙家寨村和临西县东留善固村的成功做法,在全市农村大兴孝老敬老之风。(责任单位:市文明办)
29、针对农村垃圾乱倒乱放现象,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清除村庄道路两旁、房前屋后等地的积存垃圾。按村庄人口规模配齐保洁员,配备必要的保洁工具,规范设立垃圾点,做好垃圾的掩埋、转运等工作,保持村庄环境卫生整洁。(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委)
(十)实施市民文明素质提升行动
30、针对部分市民文明素养不高的问题,通过开展文明礼仪知识竞赛,印制发放市民文明手册、市民文明公约等宣传品,引导广大市民自觉说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人。(责任单位:市文明办)
31、针对就餐铺张浪费等不文明现象,印制提倡节约、反对浪费的宣传画和宣传牌,发放到酒店、餐馆、机关单位食堂,开展文明餐桌光盘行动。(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
32、针对小区车辆乱停乱放影响居民出行和存有消防隐患问题,合理规划增加车位,明确交通标志标线,按要求留设消防通道,做到小区车辆有序行驶停放。(责任单位:市房管局)
33、针对小区居民养狗扰民问题,加大对无照养狗的治理力度,做到居民养狗动物健康免疫证、养犬登记证等证件齐全,坚决杜绝在小区内养大型犬、烈性犬。制定社区文明养犬公约,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不文明养犬行为。(责任单位:桥西区文明办、桥东区文明办、开发区文明办)
三、实施步骤
“美我家乡文明邢襄”主题创建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4月25日前)。市制定下发“美我家乡文明邢襄”主题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各责任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新闻媒体开设专栏,深入宣传,尽快形成浓厚舆论氛围。
(二)整体推进阶段(2017年4月26日至11月30日)。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工作目标任务,摸清底数,细化指标,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强化措施,扎实推进。针对容易出现反弹的问题,要重点跟进,制定长效机制加以解决。市文明办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导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定期通报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7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市文明办会同有关部门,对2017年度确定的十项行动33件实事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并面向社会进行通报。考核结果纳入各地各单位文明创建年度目标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美我家乡文明邢襄”主题创建活动是落实机关作风整顿和“走新路、有作为、创亮点、守底线”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重要抓手,是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群众幸福指数的创新举措。各地、各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把主题创建活动做为一项重要工作来安排部署,“一把手”亲自抓,确保各项行动落到实处。
(二)制定行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方案内容要具体可操作,要明确行动目标、明确完成时限、明确主管领导、明确具体科室、明确具体责任人,扎扎实实推动各项工作开展。各县市区、各责任单位将本地、本单位工作方案于4月26日前报市文明办。
(三)强化舆论宣传,浓厚创建氛围。邢台日报、牛城晚报、邢台广播电视台、邢台网等市内主要媒体,要在显著位置和重要时段开辟“美我家乡文明邢襄”主题创建活动专栏,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四)强化督导检查,选树先进典型。加大工作督导力度,按照时间进度及工作要求,定期组织人员进行督导检查,对未能完成任务、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典型引路,各地、各单位要及时评选一批主题创建活动先进典型,广泛宣传,推动工作开展。年底前,市文明委集中表扬“美我家乡文明邢襄”主题创建活动50个先进集体和100名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