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加大非公企业人才引育支持力度
近年来,嘉善县为支持全县非公企业转型升级,引进和培育更多的人才到嘉善创业创新,出台并执行了一系列人才引育优惠政策。
一是加大对领军人才企业的扶持力度。2010年7月下发了高层次人才引育1+5新政,具体为:对“千人计划”专家资助:由嘉善申报并获得国家级“千人计划”创业类人才奖励300万元,省级“千人计划”创业类人才奖励200万元。目前已对姚庄、罗星、科创的4名省千专家落实奖励资金920万元,已拨付首笔资金460万元。对“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领军人才创业资助:对被评为嘉兴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A、B、C类项目,由县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分别给予300-500万元、200-300万元、100-150万元的创业资金。另外政府还对考核合格的领军人才分别奖励120、100、80平方米左右公寓房一套。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上缴税收地方所得部分、个人年薪在10万元以上的,其个人所得税形成的地方所得部分,3年内全额奖励给个人。至今年8月,已落户各类领军人才18人,5名人才正在洽谈之中,累计拨付资金1830万元。
二是加大对重点创新团队资助力度。对创新团队及其创新项目按县、市、省、国家重点分别给予20—100万元的创新资助。至今年8月,已评定省级创新团队2家,市级创新团队8家,县级创新团队6家,累计拨付创新资助金480万元。
三是加大高端人才特别资助力度。对高端人才来我县工作满1年后,由政府给予工资外3年补贴,具体为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正高职称每人每月800元,硕士或副高职称每人每月600元;另外由政府给予5年住房补助费,具体为博士或正高职称每人每年1万元,硕士或副高职称每人每年5000元。自2005年起,累计有***0人次(含事业)享受补贴,拨付资金763.9万元。针对当前全县非公企业发展现状,今年下半年县委组织部和人社局正在修改拟定《嘉善县高层次人才引进服务管理办法》,计划增加非公企业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奖励条款,进一步形成良好的引才氛围。
四是放宽对非公企业职称评定标准。鼓励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工作,在本县企业工作的中专、大专、本科毕业生,参加初定或者正常评审年限由5年、3年、1年,分别给予提前一年为4年、2年、当年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针对乡镇企业及非公有制企业人员专业技术资格中、初级评审(即参加第二评委会评审),按照实际出发、区别对待、逐步到位的原则,目前对非公企业申报人员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可暂不做必备条件,继续教育、论文只作为参考。各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主作出不同的要求。
五是加大非公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鉴定力度。拟定下发《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加强企业技能人才培训、完善企业技能人才考核评价体系、健全企业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加大企业高技能人才引进力度等四方面加大力度。在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每年400万元用于对非公企业技能人才培训和鉴定工作。今年已在12家企业首批开展技能人才评价标准化体系建设,把高技能人才评价权下放企业。对经审核符合条件,列入标准化体系建设试点企业,在企业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并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县财政给予专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