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强调解仲裁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为全面加强全市调解仲裁工作队伍建设,我市切实加强调解仲裁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全市调解仲裁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为工作有效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丰富培训方式。在坚持理论培训等常规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通过现场教学、以案代训等培训方式,不断提升调解仲裁人员的庭审控制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文书写作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在全市探索“跟班培训”模式,定期安排乡镇(街道)调解中心调解员到县(区)仲裁院跟班学习,使他们更为集中快速地掌握案件处理程序和标准;同时加强上下联动,安排资深仲裁员和乡镇(街道)调解中心结对帮扶,提供办案经验和技巧,提高调解仲裁人员的整体工作水平。
二是创新培养方法。针对新进人员办案能力不足的特点,通过开展“老带新、比一比”等活动,努力形成资深仲裁员与新进人员互帮互助、共同进步的工作氛围。针对新进人员理解法律法规不深不透的问题,通过开展“新进仲裁员开讲堂”等特色活动,加深他们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培养他们的组织能力和表达能力。针对新进人员庭审过程机械僵化的情况,通过演进比赛、诗歌朗诵、节日文艺活动等,提升他们的应变能力和自信心,使他们逐渐能够张弛有度地驾驭案件庭审。
三是强化廉政教育。全面加强调解仲裁工作人员廉政教育,通过警示教育展览、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报告、“两规”现场实时视频连线等形式,通过身边的腐败典型案例,全方位、立体式地对调解仲裁人员进行廉政教育,切实增强调解仲裁人员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廉洁意识,杜绝发生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等违纪违法情形,确保全市调解仲裁人员实现“零违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