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州区区乡村三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
黄州政办[2021]8号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州区区乡村三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火车站经济开发区、黄州工业园管委会,区直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不断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区政府审定通过了《黄州区区乡村三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以下简称《实施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湖北省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82号)、《湖北省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鄂政办发〔2020〕42号)和《黄冈市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2020版)》(黄政办发[2021]1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理念,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清单之外无审批”的纪律要求,严禁超《实施清单》审批和各种变相审批。要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导向,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和“跨区域通办”,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更多便利。
2021年4月20日
关于《黄州区区乡村三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编制情况的说明
为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省市县乡村五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63号)要求,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组织各乡镇街道、火车站经济开发区、区直相关部门清理编制了《黄州区区乡村三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送审稿)》(以下简称《清单》),现提请区政府审议。
一、《清单》编制背景
一是贯彻落实“清单之外无审批”的必然要求。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弘扬“店小二”精神“十必须十不准”》明确提出“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必须实行清单管理,不准超出清单审批或者以备案等形式搞变相审批”。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省市县乡村五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要求各县、市、区审定并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发布县乡村依申请和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市政府已于1月15日发文安排各县市区核准各地各部门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此次审定的事项将作为各地各部门依法审批的依据,清单之外将不允许审批。
二是规范权力运行的重要举措。2017—2020年,我区按照省市安排先后梳理过多轮权责清单,但清单内容与各地各部门实际在办事项存在较大差异,加之近年来机构改革部门的职能和法律法规变化较大,很多事项已经较以前有很大调整,重新梳理确定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成为规范权力运行、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
三是推进“一网通办”的现实需要。“一网通办”是***、***的重大改革举措,是省市区党委政府的明确工作要求。之前,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名称、材料、时限等差异较大,无法全省通办,给企业和群众办事带来不便,社会反应较为突出。此次报审的《清单》,统一了事项和要素标准,是实现“一网通办”,做到同标准受理、无差别审批的治本之策。
二、《清单》基本情况
按省市安排,区级负责梳理审核区乡村三级清单。《清单》梳理的范围是区乡村三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即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奖励、其他类和公共服务。梳理的依据为省政府审定的《省市县乡村五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清单》梳理的内容包括实施部门、大项名称、子项名称、事项类型等要素。此次梳理结果经区政府审核后,形成《黄州区区乡村三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正式版,将通过湖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发布,各地各部门将严格按照“清单之外无审批”要求开展工作。
省里下发的县级通用清单中有大项813项(子项1095项),乡镇(街道)级通用清单中有大项126项(子项174项),村(社区)级通用清单中有大项49项(子项60项),经部门确认,并统一汇总报区司法局、区委编办审核后,从区级通用清单的813项中,共认领583项,不认领230项,增补2项。乡镇(街道)级通用清单(认领目录)的126项中,共认领126项。村(社区)级通用清单(认领目录)的49项中,共认领49项。
三、有关建议
(一)建议尽快将《清单》以区政府名义印发实施,并督促各地各部门抓好贯彻落实。
(二)建议各地各部门在本系统内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宣讲培训,牢固树立“照单审批”和“清单之外无审批”的理念;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和黄州区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所有事项,并编制发布事项服务指南,严格按指南承诺开展审批,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
(三)适时开展巡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大力整治清理“清单外审批”、“变相审批”,树立《清单》权威,保障实施应用。
以上汇报,请予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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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区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认领目录).xlsx
***2 区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不认领目录).xlsx
***3 区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增补目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