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人社局创新社会管理,维护一方稳定
近日,山西政报、太行日报、晋城电视台、沁水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报社的省、市记者在市、县两级综治工作相关领导的带领下对沁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现场采访。人社局局长李伟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做了介绍,并带领记者参阅了相关书面材料,观看了工作视频资料。 人社局秉承“争先、创优、求真、务实,不争一流便是落后”的精神,围绕“以人为本,服务发展”的工作主线,通过采取各种得力措施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努力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积极促使当地老百姓业有所就,劳有所得,为建设和谐沁水,维护一方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设立人才引进专项基金,助推转型发展。针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高层次人才紧缺的现状,积极向政府申请设立了1000万元的人才引进专项基金,下发了《关于搜集人才引进与开发择优资助项目的通知》,引进了山东大学食用菌工厂化体系专业博士颜丙强、英国赫尔大学企业管理硕士陈智慧和日本(国立)名古屋(ナコヤ)大学食用菌专业博士沈圭光等高层次人才,并聘请为县政府农业顾问。 二是实行大学生储备制度,***就业难题。为了不断壮大我县人才队伍,促进返沁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切实做到留住人才,用好人才,我县出台了《沁水县人才储备制度》、《沁水县储备人才管理办法》等系列政策,设立了人才储备专项基金。2011年新增储备大学生235人,目前在岗380人,累计储备高校毕业生699人,财政累计支付储备人员生活补贴1200余万元。不断壮大的人才“蓄水池”,使我县逐步形成了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后备人才队伍,为我县的转型跨越发展奠定了人才基础。 三是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打破农民工工资拖欠困局。为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从源头上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我局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出台了《沁水县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沁政办发〔2009〕110号)和《贯彻落实<沁水县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沁政办发〔2010〕27号),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做到了政治责任和制度建设、辖区管理和行业管理、保证金管理和行政问责“三结合”。并与住建、安监等部门形成了联动机制,对未缴纳工资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2011年共依规对32户建筑施工企业催缴工资保证金818万元。由于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举报、投诉案件比往年下降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