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湛鹏文等26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委党校:
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党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经研究,批准湛鹏文等26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 讲师(25名)
青海省委党校 湛鹏文 杨小云
海东市委党校 李芳琴 王丽丽
民和县委党校 张 敏 张常来 王富军
互助县委党校 白生花 达先月
海南州委党校 雷 霞 方 蕊 霍海华 措 吉 林红霞
海北州委党校 胡宏昆 李晓霞
共和县委党校 张官寿 才洛太
贵德县委党校 马 莲
贵南县委党校 扎西卓玛 兰夸加
刚察县委党校 滑 丽 张永梅
河南县委党校 全英莲
久治县委党校 万玛加
二、助教(1名)
黄南州委党校 英青措
以上同志的任职资格时间从2016年12月起计算。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岗位设置情况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岗位晋升、变更等相关手续。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