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强化预算编制要求确保财政资金合理安排使用
一、强化预算约束,建立节约意识,从严从紧编制预算。本着“保重点、压一般”的要求,对年度预算执行中的新增支出不予追加,确需在当年支出的,应通过调整内部支出结构自行消化。所有预算内、外支出项目都必须纳入部门预算,对年度预算没有编制的支出项目,财政部门将不予拨付资金。压缩一般性财政支出,节约资金重点投向社会公共事业。
二、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凡属于政府财政性收入,都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全部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统筹安排支出预算。各部门、各单位所有收入,都直达国库或财政专户,不能留有过渡户;财政支出中除正常办公经费及少数不宜实行集中支付的资金外,其余办事资金原则上都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三、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和全区性重点项目资金的预算编制和管理。认真贯彻执行《李沧区财政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逐步建立对政府投资目资金“事前评审、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的绩效评价机制。对各部门上报的新增项目严格把关,加强对项目预算的规范控制,将项目申报规模和资金额控制在确定的范围内,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对项目进行严格的遴选、论证、审核和排序,实行项目支出预算的规范化、程序化管理。对年度预算未申报或资金来源未落实的建设项目,当年不作追加支出。
四、逐步建立对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制度。结合《李沧区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由“分配管理”向“绩效管理”转变,促使预算部门从“争资金”向“要效益”转变。建立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数据库,将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的预算编制依据,形成循环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