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发布2008年工资指导线及劳动力价位
为引导企业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适时调整工资,促进职工工资增长,使职工工资增长与仪征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近日,仪征市劳动保障局根据省、扬州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经济发展的实际,经仪征市政府研究同意,发布了2008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
此次企业工资指导线要求各类企业应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通过集体协商确定本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方案及相应分配办法。重点协商企业各类人员的工资增长具体额度。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良好企业应按工资增长基准线即上年度本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2%增长工资;企业效益较好、工资水平过高的企业增长工资应控制在工资增长预警线即上年度本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8%范畴内;生产经营正常的亏损企业工资增长幅度不应低于工资增长下线即上年度本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5%。同时要求国有企业要发挥示范作用,带头执行工资指导线。
另根据对全市83家生产经营正常企业5545名在岗职工的工资水平的调查、汇总、整理、分析,形成了我市2008年度102个职位的工资指导价位,同时予以发布。各用人单位应根据发布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逐步将市场机制引入企业工资分配,合理确定本单位职工工资标准和水平,使企业工资分配制度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