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开展2011年中小学教育收费自查和校务公开检查工作
近日,根据佛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求,结合省、市有关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区教育局向全区中小校印发了《转发关于开展2011年春季教育收费检查工作暨校务公开检查的通知》(禅教监〔2011〕9号),要求各校认真开展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和校务公开检查工作,并会同区纠风办、物价局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张槎街道、佛山四中等单位进行了抽查。
从各学校自查和区联合检查组抽查的情况反映,我区学校能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相关政策,收费规范,未发现乱收费现象。学校能够认真开展校务公开工作,把实施校务公开作为加强学校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能够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校务公开实施细则》,积极拓宽校务公开的形式和渠道,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增强了政策透明度,没有出现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向学校“搭车收费”及摊派费用等情况。
联合检查组还巡视了学校的校务公开栏,听取了学校工作汇报,指出了存在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
检查组听取佛山四中学工作汇报 检查组认真查阅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