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中小学校长必须执行好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为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建立我县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11月15日,县教育局在七楼会议召开《关于建立中小学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试行)》学习会议。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中小学、幼儿园党支部书记、校长;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县委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党组书记蒋汉周主持会议。
教育组党组成员、教育局副局长陆琳组织学习了《关于建立中小学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试行)》, 体艺卫股负责人就进一步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学生饮水安全、疫情防控安全等校园安全工作进行了布置,局办公室负责人就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情况信息报送工作进行了培训。
会议指出,一是中小学校必须执行好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作为党组织书记必须党性强、懂管理、会管理、有威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学校的校长必须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下一步县教育局将在选好配强学校领导班子下功夫,建立一支干事创业的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相适应的书记和校长队伍。
二是学校负责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在管理中出真招出狠招,特别是要加强对班主任、教师的教育管理和要求,努力将教师队伍培养成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 )
三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为理念,要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主旋律,抓好校园安全管理和教育,绷紧安全这根弦。牢固树立安全是教育教学的有力保障,是底线,是根本保障。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抓好食堂食品安全、学生饮水安全、疫情防控安全。将学生的切身利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四是面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情况,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灌阳县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情况信息报告工作规定》,遵照信息报送步骤及程序,严格按照初报、续报、终报的工作要求做好信息报送,有迟报、漏报、瞒报等情形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