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实招助力新旧动能转换全省首笔增值税留抵退税在我区办理
7月25日,全省第一笔增值税留抵退税4571万元在区税务局成功办理,受惠企业为万华化学(烟台)氯碱热电有限公司。“这对缓解企业资金压力、降低财务成本、促进设备技术更新换代等方面将起到积极作用。”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李仁江表示。
所谓留抵,即当企业的销项税小于进项税时,就不交税,其中未抵扣完的进项税可以留到下期继续抵扣。纳税人在销项税额中未抵扣完,留待下期继续抵扣的进项税额就叫“留抵税款”。通常情况下,企业如果购置的固定资产设备较多,或前期在土地、不动产等项目上投资较大,往往导致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形成留抵税额。留抵税额较大将给企业带来资金压力、影响设备更新换代等问题。
服务新旧动能转换,税收政策送来“真金白银”。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是国家扶持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的重大财税政策。该政策的特点是对企业在一定时期形成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以减轻企业资金压力,支持企业扩大投资,实现技术装备升级,也将对扶持和带动相关产业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大大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进程。
近期,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2018年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对专用设备制造业、研究和试验发展等18个行业和电网企业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优先考虑《中国制造2025》明确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等10个重点领域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要求纳税人信用等级为A级或B级。
“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涉及到我区的行业主要是汽车及其零部件制造、化工、医药等行业,他们都将受惠于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我们将尽快联系符合条件的现有留抵退税的企业,第一时间办理退税,让他们尽快享受到政策红利。”区税务局税政科负责人王春波介绍。
留抵退税政策的实施将促进更多企业加快换代升级,滚动式发展。记者获悉,下一步,区税务局将立足于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新兴产业培育壮大“两个引擎”,坚持用足用好各类税收优惠政策,加强政策宣传与后续***监管,开展“一对一”辅导,简化办税流程,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地落实,助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