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等县天等镇宏魁村防护栏安装工程等6个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报名公告
参照《关于转发〔2021〕38号、桂财采〔2021〕61号)、《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等县脱贫攻坚工程项目“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确实施工单位和供应商议事规程(试行)的通知》(天政办发〔2019〕8号)有关规定,结合区乡村振兴局、市乡村振兴局、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和天等镇人民政府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对天等县天等镇宏魁村防护栏安装工程、天等县天等镇盛典村防护栏安装工程、天等县天等镇四维村等2个村防护栏安装工程、天等县天等镇荣华村岱屯等3个屯通屯路防护栏安装工程、天等县天等镇荣华村山松屯等2个屯通屯路防护栏安装工程、天等县天等镇大隆村等3个村防护栏安装工程等6个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前来参加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天等县天等镇宏魁村防护栏安装工程、天等县天等镇盛典村防护栏安装工程、天等县天等镇四维村等2个村防护栏安装工程、天等县天等镇荣华村岱屯等3个屯通屯路防护栏安装工程、天等县天等镇荣华村山松屯等2个屯通屯路防护栏安装工程、天等县天等镇大隆村等3个村防护栏安装工程
二、建设内容:安装防护栏共10.374公里
三、建设范围: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四、建设地点:天等镇宏魁村、天等镇盛典村、天等镇四维村、仕民村、天等镇荣华村岱屯、那羊屯、龙眉屯、天等镇荣华村山松屯、山龙屯、天等镇大隆村、稻香村、应村村
五、项目计划投资:人民币壹佰玖拾捌万伍仟捌佰元整(¥1985800)(最终以财评审定控制价为准)
六、工期要求:90日历天
七、报名条件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
2.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备案的。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报名。
八、报名应提交如下材料:
1.公司简介;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时提供,无授权时不需提供);
5.收费标准(或收费承诺);
6.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备案证明复印件;
7.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承接过类似项目统计表(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年份提供)。
九、公告发布媒体
天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iandeng.gov.cn )
十、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报名和提交材料时间:2023年3月14日至 2023年3月16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地点:天等县天椒大道41号
3.联系人及电话:天等镇项目办 0771-3521123
4.监督部门:中共天等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0771-3521094
天等县天等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