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布吉街道丽湖社区综合服务站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一、工程概况
龙岗区布吉街道丽湖社区综合服务站工程由深龙发改〔2008〕366号文计划立项,计划总投资491万元,其中320万元用于房产购置。
龙岗区布吉街道丽湖社区综合服务站工程,是对综合服务站进行室内二次装修。该服务站是购置的一栋建筑面积为800平方米的7层框架结构建筑。该工程建设单位为龙岗区布吉街道办事处,设计单位为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深圳市鸿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由深圳市金源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该工程于2009年9月15日开工,2010年1月28日竣工验收合格。
该工程在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龙岗分中心进行了公开招标,中标合同价为459 004元(内容仅为布吉街道丽湖社区综合服务站装饰工程)。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本次审计仅对布吉街道丽湖社区综合服务站装饰工程竣工决算进行审计,购房款按购房合同价确认。该工程结算已经深圳市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和布吉街道办审核,结算送审造价为4 809 233.41元(其中建安费用897 108.30元,购房款按购房合同价3 384 000元确认),审定金额为4 778 696.22元,核减金额为30 537.19元,核减率为0.63%(详见后附表)。
三、工程财务收支情况
布吉街道办共收到区财政局拨该工程资金4 460 000元。
截至审计日,布吉街道办共支付工程款项3 839 080元。
四、基本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能够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实施并管理项目,工程资料基本齐全;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基本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建设资金的来源和运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及相关费用30 537.19元。多计造价的主要原因是:
1.多计工程建安造价18 866.53元。多计主要原因是部分工程量多计,共核减18 866.53元。
2.多计工程建设其他费11 670.66元。工程建设其他费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合同条款规定,工程设计费核减759元,工程监理费核减471.66元,建设单位管理费核减10 440元。
(二)工程建安费审定价超出合同价较多。该工程建安费审定价为878 241.77元,中标合同价为459 004元,超出中标合同价419 237.77元,超出率达91.34%。超出原因为设计变更。
(三)工程合同管理不规范。该工程的设计合同、监理合同、造价咨询(预算)合同、造价咨询合同(结算)合同和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均未在合同文本上明确签订日期。
(四)未按规定及时送审项目竣工决算。该项目2009年11月3日竣工验收,2012年3月送审,未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90日内送审,与《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龙府〔2008〕29号)第四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在60日内编制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报区发改部门委托审计部门审核,并应在90日内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区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规定不符。
六、审计建议及处理意见
(一)对多计工程造价及相关费用30 537.19元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关于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多计工程造价及相关费用30 537.19元应扣减,以该项目审定总造价4 778 696.22元进行结算。
(二)对工程建安费审定价超出合同价较多的问题,建设单位今后应加强施工合同管理,严格执行《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控制工程施工成本。
(三)对合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设单位在今后应加强合同签订工作的管理,避免类似现象的发生。
(四)对未按规定及时送审的问题,建设单位今后应加强对工程竣工决算送审的管理工作,及时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