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门户网站搭建诉调平台提升调解效能——嘉陵区市场监管局与区人民法院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1
2月8日,嘉陵区市场监管局携手嘉陵区人民法院召开“诉调对接”座谈会,就建立常态化“诉调对接”沟通协作机制、切实保护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等方面进行了探讨,共同创新推进嘉陵区消费纠纷多元解决机制,达成多项共识。
一是建立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零距离”对接通道。对于达成调解协议的消费争议,人民法院依法依申请确认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符合有效要件的行政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依法赋予其强制执行力,促进诉求快办,最大限度地减少消费者等待司法确认的时间和维权成本。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消费争议,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将依法认可市监部门调解中取得证据的效力,减轻消费者的举证责负担,便于人民法院快捷审理案件,从而更高效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是实施信息反馈通报机制。针对“职业打假人(职业索赔人)”的“知假买假”投诉举报,畅通两部门沟通渠道,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用,依法抑制恶意打假和恶意索赔,保护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是实行复杂疑难问题研讨机制。两部门将定期开展疑难热点问题研讨和对策研究,互相征求处理意见和建议,互相启发工作思路,探索处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应对职业打假(职业索赔)等法律纠纷的有效措施,实现消费纠纷解决处理规范统一。
四是建立双向交流培训机制。两部门将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工作交流。市监部门根据消费纠纷的实际情况,可邀请法院提前介入,参与行政调解,给予法律指导和建议;人民法院在开展消费纠纷案件诉前调解时,可邀请市监部门参与工作,全面提升两部门工作人员消费纠纷综合处置能力,培养消费纠纷调处全能人才。
消费纠纷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工作,是两个部门推动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建设的创新举措,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法治背景下社会治理模式向基层末梢延伸,实现“源头预防、非诉化解、诉讼断后”的诉源治理。下一步,嘉陵区市场监管局和区人民法院还将进一步落实座谈会达成的共识,联合出台文件,制定并完善工作机制,成立“诉调服务站”,对***牌运行。
(供稿: 张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