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公示
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经黔西南州兴仁市祥隆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兴仁县李关乡祥隆煤矿自评申报,兴仁市能源局初审,州能源局现场复核并提出整改事项,整改事项已经兴仁市能源局复查合格,现拟定黔西南州兴仁市祥隆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兴仁县李关乡祥隆煤矿为二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矿井,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发现申报煤矿存在瞒报事故、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规定取消申报资格。
对公示煤矿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书面材料邮寄(或传真)到黔西南州能源局。单位反应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应情况需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核实。
通讯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碧云路州能源局
邮政编码:562400
联 系 人:韦微;邮箱:51172134@qq.com
联系电话:0859-3121369、3121388(传真)
黔西南州能源局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