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9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太原市政府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精神,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努力打造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全部取消,目前,全市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769项。全面推开证照分离多证合一,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实现3390改革目标,企业开办、投资项目审批、社会服务、不动产登记四类事项实现一窗通办,80%的市级依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四办事项较去年增加12.5%,市级审批事项申报材料较去年减少181项,总的承诺办理时限较法定时限压缩了59%,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估中排名第一。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划转行政审批事项260项,一枚印章管审批2020年起全面推开,真正让办事企业和群众最多跑一次。
2.完善权责清单并动态化管理。持续取消、下放、承接和调整行政职权事项,做到应取尽取能放尽放。市级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等全部通过太原政务服务网公开公示,并实施动态管理。目前,市本级共9类2923项行政职权事项,其中,行政许可326项,行政确认90项,行政奖励60项,行政给付38项,其它权力261项,行政处罚2018项,行政裁决10项,行政强制95项,征收征用25项。
3.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全市新增市场主体85043户,同比增长8.51%,实有市场主体46万余户。市场主体年报率创历史新高,双告知认领率达99.59%,涉企信息归集总数达46.4万条,均居全省首位。加快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完成24大类65项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45个监管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建设,随机抽查企业11611户。正式运行信用太原门户网站,有序建设市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构建了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格局和联合惩戒机制。全年对3150户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发起联合惩戒,对246户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实施信用修复,对守信企业实施信用激励,营造了更加公平便捷的市场环境。
4.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及时公开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和相关信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法定化。大力发展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集中办好一批民生实事,人民群众幸福感显著增强。同时,着力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高标准建设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实现全覆盖。打造了全国首家民营企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线上线下共同发力,法治护航企业发展。全面实施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共接待群众现场咨询29689人次,12348热线解答电话咨询28179人次,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法律援助4074件,努力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
5.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稳步推进生态环境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严格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排污许可制度、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等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编制《太原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技术方案》,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试点,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建设,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没有发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二)加强政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完善政府规章制定机制。严格落实立法法规定,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出台《太原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进一步健全政府立法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等工作机制。提高制度建设公众参与度,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充分听取企业、人民团体、群众代表、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探索实施重要的行政管理规章由司法行政部门组织起草,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对不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政府规章,及时进行修改或废止,现行有效政府规章共38件。
2.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工作。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和我市实际情况,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核《太原市养犬管理条例》《太原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太原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太原市城乡环境卫生设施管理条例》《太原市博物馆促进条例》5件地方性法规草案,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认真推进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太原市依法行政规定》于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3.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制定印发《关于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全年前置合法性审核文件233件次,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18件,全部按规定向省政府、市人大报备。及时清理涉及放管服效改革、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废除违反上位法、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共254件。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提升决策质量
1.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实施细则》,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对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市场价格调控、城市用地规划等决策事项,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积极组织专家或专业机构进行论证,引入第三方开展风险评估。对重大行政决策全部开展合法性审查,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进一步推进决策规范化建设,研究草拟《太原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提前谋划编制市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经市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执行。
2.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市本级创新实施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新机制,发布《太原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参考名册》,政府系统法律顾问继续全覆盖。市政府选聘了5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这些法律顾问全年承办重大合作协议合法性审查及有关政府涉法事宜55件,为重大行政决策严把法治关。加强法律顾问管理,引入国内知名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法律顾问及政府部门使用情况进行双向考核,确保法律顾问充分发挥作用。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分类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组建完成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推进执法重心下移,把机构改革、政府职能转变调整出来的人员编制重点用于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并有序推进市区两级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划转。进一步厘清政府各部门权责,向社会公示市级行政执法主体43家,细化执法清单、目录、服务指南和流程图等,为推进严格执法夯实权责根基。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太原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市直行政执法机关基本完成三项制度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公安机关首先做到了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信息,实现了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印发《太原市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规定》,2020年起各行政执法部门公开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3.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推行三项制度为着力点,与推进放管服效改革、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等相结合,着力解决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落实《太原市行政执法文明行为规范(试行)》,推广运用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说理式执法手段,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言行。制定《太原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重点评查五大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行政处罚案卷472件,规范化程度较往年有进一步提升。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监督,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坚决纠治执法不公等问题。
4.加强重点领域治理。以四个最严标准,狠抓食品源头治理,查办各类市场监管案件1182起,创造了二青会130余万人次用餐零举报、零投诉、零事故的好成绩。围绕文明城市创建,全力推进九乱整治,扎实开展两下两进两拆,整治背街小巷1052条、老旧小区1840个、集贸市场81个,实施交通违法行为联合惩戒,省城文明形象得到显著提升。大力开展扬尘专项整治、百日清零专项整治、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整治、焦化行业达标排放专项整治,累计查处企业862家次,立案处罚610件,罚款4507.9万元,有力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市共打掉黑恶势力犯罪团伙147个(2019年43个),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4307起,社会治安环境和政府治理效果持续向好。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自觉接受监督改进工作
1.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认真执行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及时向政协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全年共办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审议意见15件,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26件、省政协提案39件、市人大代表建议311件、市政协提案466件,办复率100%。
2.主动接受司法监督。支持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加强和改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全年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97件(新收82件)。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河湖生态清四乱专项行动,及时处理检察建议211件,累计排查整改问题265处。
3.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把管事管人、抓业务工作与抓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严格落实13710工作制度,切实提高各级政府及部门的执行力和落实力。健全审计管理制度,全年审计及延伸审计单位163个,查出违规、损失浪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金额272.57亿元,移送处理事项37件。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全年共受理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国土、财政资金、房产、市场监督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9件,全部按时办结。进一步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务网站建设,市政府门户网站全年发布各类信息1.4万余条,有力保障了公众知情权。
(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紧紧围绕70周年大庆、二青会等中心工作,深入摸排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及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矛盾隐患。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联动工作体系,加强建筑、金融、医疗、商会等领域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一村(居)一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律师服务进派出所、进信访大厅,全年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1万件,防止群访170件3120人次,全市信访态势持续呈现三降两升的良好局面,有力确保了省城社会安全稳定。和平南路派出所入选全国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继续深化行政复议委员会改革,市县两级政府及部门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26件。其中,市政府受理168件,市级公安机关受理47件,县级政府受理111件;案件类型集中于市场监管、公安、房屋征补(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城乡规划、土地等7个领域(占96.3%),已审结的案件总纠错率为18.6%。纠正个案的同时,注重发挥行政复议办理一案,规范一片的作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
3.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七五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编制发布市级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大力推行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工作。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普法,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村居法治文化阵地实现全覆盖。打造了全省首家宪法宣传教育基地,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124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利用新媒体普法,在线直播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七)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市政府党组及时向市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坚持在党的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李晓波市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市政府党组会议学习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主持制定2019年度市长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明确14项重点工作,牵头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细化分解100项指标,逐项确定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2.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制度,举办市政府领导班子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讲座,市管领导干部通过党校轮训集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并带头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健全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推进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共组织旁听庭审活动130余次,2800余人参加。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开展各类法治教育培训500余次,使政府工作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3.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和考核。9月对县级政府、市直部门开展了一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导。分别接受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专项督察,并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将政府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我市目标责任考核内容,认真开展领导干部述法工作,进一步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推动保障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相比,与群众期盼相比,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着不少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能力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需进一步加力,部门间信息采集、使用、公布、管理还不够规范,信息孤岛条块分割现象仍然存在。三是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体系需进一步健全完善,个别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在重大行政决策履行程序上不够规范,落实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环境和经济等方面风险评估不够严格。四是基层政府法治队伍力量普遍薄弱,原从事政府法制工作的人员编制没有随职能划转,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人才短板突出,制约了基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
三、2020年工作打算
(一)提升政治站位,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政府各级负责同志切实履行起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各项任务。现阶段坚决按照******关于疫情防控的***,严格落实各项防控举措,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加快职能转变,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责。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深入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一枚印章管审批、证照分离等改革,加强政府信用体系建设,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提升政府治理水平。
(三)聚焦中心工作,以高质量立法助推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科学编制政府立法计划。坚持开门立法,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着力提升立法质量。继续做好政府规章的清理工作,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四)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有效推动行政决策依法有序。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引深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与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严控相关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数量。
(五)完善程序制度,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建设,尽快出台《太原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公布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依法审慎决策。
(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快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基层行政执法力量。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七)健全工作机制,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建立政府负总责、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预防、解决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重要作用。
(八)开展法治宣传,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全面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开展以案释法。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推动法治文化融入群众生活、融入乡村振兴,营造全民守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市政府将继续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始终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总体目标和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认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前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