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应对疫情新变化精准做好境外疫情防控工作
目前国外疫情形势严峻,为躲避疫情,境外返铁人员增多。3月22日,省疫情防控指挥部下达了9号令,3月23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下达了4号令,对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当前,我们的任务是积极应对疫情的新变化,精准打好‘外防输入’战。”市卫健委副主任刘文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说。
严管严控 严防死守
把住“外防输入”闸口
“要认真落实‘外防输入’防控措施,继续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刘文春说,一是加大境外入铁人员排查力度。要坚持“关口前移”和“重心下移”原则。既要保持联防联控信息互通,做好机场境外入铁人员的体温检测、健康状况询问和登记等管控措施,又要认真组织开展本地排查,对其他途径或中转入铁的,坚决做到“不漏一地、不漏一人”。二是加强境外入铁人员信息管理。所有入铁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如实申报身份信息、在铁住址、联系电话、健康状况等信息。三是严格落实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严防境外疫情输入相关措施和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第9号令有关要求,织密织牢严防疫情境外输入联防联控网络。对所有入境人员实施定点集中隔离14天,并全部进行核酸检测。
“我们仍要坚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刘文春表示,对境外入铁人员要做到全程***监测。监测到境外入铁人员出现发热(≥37.3℃)、咳嗽等不适症状,无论何时何地,负责健康监护的医务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并立即安排救护车送往当地定点医院的发热门诊接受观察治疗。依据核酸检测结果区分不同情况,按相应标准规范对症治疗或医学观察。
严防境外疫情输入
公众依法配合、积极参与是基础
“需要提醒境外回铁人员,一定要遵守国家以及省市相关规定,配合执行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刘文春说,对故意隐瞒谎报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病毒传播或传播风险的境外来铁人员,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作为失信人员纳入个人信用档案。
各专业机构和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境外入铁人员的登记排查和健康筛查,第一时间掌握有关信息,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采取相关防疫措施,对落实不力导致输入性疫情传播后果的,将严肃追究问责。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要加强管理,每天调度报告,出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落实首诊负责制。另外,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宾馆、酒店等重点单位要严格履行登记报告义务,接待单位、社区(村)应按规定将境外入铁人员人员相关信息及时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落实社区(村)疫情防控措施。对不按规定登记报告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慎终如始 防在治先
科学防控不能松
“当前形势下,我们的防控意识不能松懈,仍要做好自身防护,科学的佩戴口罩。”刘文春表示,根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结合我市实际,以下情况可不戴口罩:公园、绿道、景区、大街等户外场所,无人员聚集;野外勘探、高空作业、建筑工地和农作劳动;骑自行车、电动车,在空旷处行走、散步、锻炼;无境外人员接触史的单位同事在通风良好的场所办公、小范围会议;独自驾车或和熟知人员同乘私家车;非群体性室内体育运动。除以上情况外,市民仍需要佩戴口罩,做好防护。已恢复开放的公共场所,要加强通风换气、清洗消毒,错峰用餐,减少聚集,合理控制场所内人员数量,推广应用“防疫健康码”,落实对员工健康监测和内部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