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圆满完成清明节安保工作任务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市公安局提前部署、精心谋划,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做好清明节期间安保工作,期间,全市公安机关共出动刑警、治安、消防、交警和基层派出所警力5300余人(次)、出动执勤车辆1630余台(次),全市各类祭祀活动场所秩序良好,没有因祭祀活动引发的火灾和治安、刑事案件,全市未发生人员死亡的重特大交通、火灾事故,全市社会治安秩序平稳。
一、提前部署,强化领导。随着天气转暖,我市大风天气增多,加之清明节期间扫墓祭祀等活动增多,为确保清明节期间全市群众平安开展祭祀活动,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云波为组长的清明节安保工作领导小组,先后两次召开会议,对做好清明节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就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服务保障、交通疏导、消防安全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深入排查,消除隐患。市公安局联合森林防火、民政、旅游部门,先后对公墓、陵园、寺庙、殡仪馆等扫墓祭祀活动集中地区开展检查,督促指导管理单位在扫墓高峰期落实动态巡查,全面规范群众焚纸烧香等动火行为,在墓地和通往扫墓祭祀地区的主要道口,全部设立了防火安全警示标志和消防宣传条幅,督促单位对集中焚烧香、纸、烛的场所,确定专人死看死守。清明节期间,共检查各类场所315家,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了整改。
三、多警联动,确保安全。市公安局每天派出1800名警力,在全市8个殡仪馆、12处大型墓地等祭祀场所执勤,保证群众祭祀安全。一是全力做好交通安全保卫工作。在城乡主要公路和通往殡仪馆、墓地的乡、村道路派出执勤民警,加强车辆安全管理,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同时,在高速公路增派警力,确保了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清明节期间,共出动警力1304次,出动警车340台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032起,其中,无证驾驶2起,酒后驾驶5起,超速行驶246起,其它交通违法行为781起,行政拘留2人。二是全力做好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每天备勤800名警力,随时做好处置突发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加强与林业部门森林扑火队、武警应急分队的沟通联络,建立了快速响应机制,切实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城市社区民警加强了对小区内祭祀活动管理,农村驻村民警组织治安联防员在每个村屯和上山路口设立了防火安全检查站,禁止上坟烧纸和野外用火行为,有效地避免了山火的发生。三是大力加强社会面治安管理。深入祭奠场所及周边地区开展工作,严厉打击借清明祭扫之际敲诈勒索、偷盗抢劫、欺客骗财、兜售封建迷信品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同时,进一步加大对社会面巡逻防控工作力度,有效地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来源: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