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一季度菏泽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决策部署,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强举措、抓落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成效。
一、工作情况
严格按照《山东省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细则》,坚持“三级联创、梯次推进,示范引领、以点带面,连片打造、全域推进”的思路,在全市范围筛选了一批“两委”班子强、基础条件好、村民意愿高的行政村,并指导各县区制定了美丽乡村建设方案,着重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推进乡村文明建设,大力发展农村产业。2021年重点建设100个省市级美丽乡村,截至目前,中央和省拨付资金已分配至各县区,各县区正在进行招投标等手续。
二、下步工作
在下步工作中,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一是继续抓好示范引领。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细化推进措施、强化督导考核,确保美丽乡村建设各项任务目标落到实处,确保建成一批亮点和样板,切实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二是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积极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着力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建立健全农村基础设施管护体系,确保状态良好、正常使用。三是积极探索建设资金筹集渠道。在争取上级建设资金,加大县区美丽乡村建设资金投入的同时,积极探索利用投融资平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贴息贷款、基金运作等模式,鼓励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注入乡村建设,着力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