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部署开展全覆盖多轮次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全力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近日,庆阳市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推进会,全面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检查工作,确定从8月上旬开始至12月底,对全市所有行业领域开展“全覆盖、多轮次”督导检查,形成由“市县政府统一领导、各级安委办牵头督促协调、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行业部门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全面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本次督导检查,采取“四不两直”、随机抽查、明查暗访、“双重交办、双重督办”等方式进行,细化了22个重点行业部门的督导检查范围,明确市县两级行业监管部门分别对直接监管的所有企业单位,每月开展1轮次全覆盖督导检查,12月底前完成5轮次督导检查;对下一级监管的企业单位,市县每月按20%的覆盖面抽查1次,到12月底前完成5轮次抽查,抽查覆盖面达到100%。
本次督导检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重点围绕4个方面开展:一是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各级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二是***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 “35条重要举措”、市委市政府“55条具体任务”贯彻落实情况;三是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安排部署情况,生产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履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开展自查自纠、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闭环整改等情况,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落实情况等;四是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引导情况,非法违法行为的公开曝光情况等。
为确保本次督导检查取得实效,市安委会要求各县区、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尽快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对本辖区、本行业监管企业开展督导检查。要如实记录督导检查情况,督促企业单位按期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反馈、报备。要督促所有企业单位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员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扎实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要从严倒查追究责任,对企业单位未开展隐患排查、历次检查指出问题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等问题,从严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隐患,上级检查时仍发现同一隐患的,行业监管部门不仅要对企业单位进行追责,也要对本单位派出督导检查组进行问责;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彻查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