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毛塘半岛方家湾西侧地块处置公示
毛塘半岛方家湾西侧地块,于2010年投资建设,因资金短缺、人事变动等原因停建。为盘活闲置资产,2017年11月经梁子湖区人民政府批示,按相关程序办理,待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再进行处置。
因该地块闲置多年,国家相关政策在此期间也有较大的调整,现在进行处置与现行相关规划政策相冲突,经多轮论证分析,现将地块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2010年鄂州市规划局出具绿线和规划条件,确定该地块容积率≤0.15,2012年该地块办理了农用地转用手续,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为住宅和商服建设用地。该地块上建筑物程序违规尚可改正,可保留地上建筑物。
2、根据梁子湖湿地分布图,该地块位于湿地保护实验区,湿地保护实验区经依法批准可适当建设,该地块上建筑物对梁子湖显地保护不造成影响。
3、根据现场实测,2017年12月25日该地块绿线边界距梁子湖水位碑34米,距梁子湖水位线86米,满足退湖岸线50米要求。
4、经实测该地块上现有建筑物面积为1676.89平方米,土地面积为20.45亩,实际容积率为0.123,未超过规划部门原批准容积率≤0.15的规定。
5、根据国土资源部及湖北省人民政府规定,住宅兼容商业用必须进行招、拍、挂手续出让,且出让容积率不得低于1.0,该地块按住宅兼容商业、容积率≥1.0办理出让手续。
6、该地块进行处置后,政府加大对项目的监管,严禁在该地块上再增加新的建筑物,同时完善市政设施,禁止生活污水排入梁子湖水系。
梁子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