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商局七条措施落实县政协提案
本网讯(屈德全):今年来,县工商部门认真落实和办理政协兴山县第八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委员提案,受到提案人的好评。
该局接到政协兴山县第八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委员23号《关于进一步发挥“兴山薄壳核桃”品牌效益的建议》提案后,采取了“七个一”的工作举措,强化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和办理。
成立一个专班。县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专题讨论研究关于进一步发挥“兴山薄壳核桃”品牌效应的管理。会议决定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分管商标工作的党委委员、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各分局局长、工商所所长、机关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加强对核桃市场的管理。
上一堂维权课。今年3月24日,县局在五楼会议室组织全县中小企业开展了商标等法律法规培训,乔仕路局长主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湖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促进条例》、《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商标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07]72号文件和《中共兴山县委、兴山县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全民创业的若干意见》兴发[2009]4号文件,并将商标申请、查询、实质审查、驳回与复审、核准注册与发证、商品与服务类别、商标保护和注意事项作为培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讲解。
聘请一批维权监督员。为加强流动商贩的有效管理,我们局在全县89个行政村和5个社区、2个居委会建立了维权站,并对村主任下发了维权员聘书。
制定兴山薄壳核桃管理规则。该局会同县林业部门联合制定了“兴山薄壳核桃”地理标志管理规则,在使用规则、许可合同、生产技术规程中突出“兴山薄壳核桃”种苗、肥料、农药、技术、检测、包装、标识等七统一的管理模式。
开展一次联合检查。每年利用核桃成熟上市的时节,会同林业科学研究所、食品药品监督、质量监督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兴山核桃市场和商标管理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今年来,共出动执法车辆146台次,出动执法干部567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检查各类经营户3094户(次)。立案54件,结案54件,案值115万元,罚没金额27.2万元,结案率为100%。其中,侵犯知识产权3件、侵犯商标专用权2件(6个品种1717瓶、块),罚款6.1万元。
统一包装、标识。该局会同林业部门联合开展兴山薄壳核桃包装和标识的清理,并委托兴山县林业科学研究所全权负责设计、印制“兴山薄壳核桃”包装盒,包装箱上的商标标识、地理标志及其它事项均由我局审核把关,全县市场上凡是销售“兴山薄壳核桃”产品的包装必须由县林科所统一设计、统一印制、统一发放、统一管理,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中,彻底解决包装使用混乱的现状。
制定一套长效监管制度。为确保发挥“兴山薄壳核桃”品牌效应,有效地打击不法商贩,保障消费者健康消费,该局和林业部门联合制定和完善了市场巡查制度,并将市场巡查和加强 “兴山薄壳核桃”商标的管理纳入工作考核的范畴,强化了市场巡查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打击和依法取缔相结合,净化了市场经营秩序。确保了我县的农业第一大产业—“兴山薄壳核桃”更好的发挥品牌效应,促其“兴山薄壳核桃”品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