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局提议案办理达到三个百分之百
本网讯(通讯员 胡祖亮)随着全县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村产业结构的进一步调整,老百姓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越来越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十分关注全县水利事业的发展。县政府责成县水利局办理兴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涉水建议案7件,政协兴山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五会议涉水提案4件,共计11件。截至目前,建议案、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回复率、满意率“三个”百分之百。
县水利局主要领导历来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落实了牵头领导和责任股室。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相关股室抓落实的办理回复工作格局。将11件建议案、提案分别落实到水利水电、水政水资源、饮水办等股室,采取实地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掌握第一手材料,为解决问题寻求最好的办法,并要求全面办理、认真回复、限时办结。
该局在办理过程中,始终坚持高质量、高标准、高要求,不断强化措施,创新办理工作方法,不单纯就提案办提案,而是把建议案、提案办理作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把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水利工作好坏的标准之一;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办理的最终目的。同时创新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联系渠道,作为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对水利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的大好机遇。对建议案、提案所提出的问题能够解决的,及时解决并明确答复;应当解决但一时条件不具备的,向代表、委员作出具体解释;确实不能解决的,实事求是地说明原因,求得理解。对于答复件实行分管领导初审、局长审核、班子成员会审的“三审”原则,保证了办理的质量。
(责任编辑:董华 编审:邹远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