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决定对城区36宗绿地实施永久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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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06日发表
本网讯(通讯员 郝光益)4月29日,秭归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6次会议对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重新确认城区永久性保护绿地的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后并作出相应决定。
自2001年秭归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县城第一批13宗绿地实施永久性保护以来,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强化监管,绿地保护工作成效显著,为县城文明创建工作作出了贡献。随着城市骨架的不断拓展,县城新建城区需要对绿地进行适当规划调整。因此,县人民政府拟重新确认永久性保护绿地。
本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政府提出的《议案》要求,决定重新确认永久性保护绿地共36宗、618834㎡。要求县人民政府加大宣传力度,落实监管责任,严格依法办事,加大执法力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改变其用地性质和范围。今后,若因市政建设确需调整永久性绿地用途的,要按照占一补一先批后用的原则执行。
(来源:三峡秭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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