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再升级
为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多年来我县坚持通过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的鼓励引导作用,充分激发内部创业活力与热情。一是政策调整“4321”。担保基金“4”连增。由2019年初的1000万元逐年增加至目前的5000万元;申请条件“3”连降。将申请贷款时个人其他未结清贷款余额、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重点群体比例、个人15万元以下贷款担保政策方面连续降低要求;撬动倍数“2”提升。由2019年初的5倍,提升至15倍延续至今;贴息政策“1”步到位。将在15万元及以下的个人贷款不分人员类别全部纳入全额贴息范围。二是业务服务“3210”。受理窗口“3”覆盖。全县设立业务受理点33个、代理点40个,实现县、乡、村三级覆盖;放贷程序“2”快捷。在取消担保公司审核担保的基础上,经办银行对15万元及以下的个人贷款按照“3天内***7天内放款”快捷放贷,贴息资金下季度前兑付到位,提高创业者“幸福感”;经办银行及社会公益组织在全县设立政策咨询点94个,建立“10分钟服务圈”,方便创业者咨询。三是资金安全“120”。近年来,我县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执行“120”审核机制确保安全,即经办银行贷前***核实率达100%;经营地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所放贷后***核实率达100%;人民银行、财政、人社等部门在贷后***抽检率不低于20%。据统计,2022年上半年,我县已发放富民创业担保贷款3945笔5.8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09.5%、576.6%,兑付利息补贴资金1189.39万元,带动就业10100人,为群众创业就业提供强有力支持。(人社局单静 审核 陈靖宜 责任编辑 杨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