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快报送2011年度物业管理统计报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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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30日发表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做好物业管理行业数据统计,根据市住房建设局的要求,现已开展2011年度物业管理统计报表填报工作。请注册地在我区的各物业服务企业,于2012年1月20日前在市住房建设局网站上填报2011年度物业管理统计报表。填报完成后,各企业应将2011年年报打印一份,加盖公司印章,并携带公司营业执照、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物业服务合同及合同备案证明、企业员工花名册等,于2012年1月20日前到区住房建设局进行核查(联系人:蒋雄军,电话:28589870)。逾期未报者,将按《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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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5 04:38:1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