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市公园运行管理成效显著
目前,全市已纳入管理养护的公园33个,面积 800余公顷,日常维护人员460余名,年运行维护经费近3200万元。一是严格绿线管控。结合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出台中心城区绿线规划,划定一级管控规划绿线127个,其中郊野公园19个、综合公园50个、社区公园58个。对39座城市公园统一设立绿线界牌、界桩和二维码,并在“舟山园林”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实行社会监督。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舟山市城市管理导则(试行)》之《公园管理规范》,明确公园管理内容、养护定额标准、考核巡查制度、安全工作制度等。同时要求每座公园因地制宜制定日常管理制度,促进公园管理规范化。三是开展集中整治。开展文明公园细胞创建,对29个公园、广场进行秩序管理、公共设施、绿化环境、规范服务、文化宣传“五比”评选,加大公园基础设施改造维护、绿化修复补种、公益广告和雷锋岗亭建设等力度,共投入资金842万元,公园面貌得到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