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制度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行人员信息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举报下列风险人员经查证属实的,奖励首次举报人500元,其中被举报人检测为阳性的,奖励首次举报人10000元。举报人应准确提供被举报人姓名、现详细居住地址、未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等情况以及本人有效联系方式。
1.14日内有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入(返)峄城区人员,未实施管控措施且隐瞒不报的。
2.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与感染者活动时空轨迹重叠的人员、“同时空”伴随人员、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全域封闭管理地区人员等6类高风险人员入(返)峄城区隐瞒不报的;接纳容留6类入(返)峄人员的。
3.个体诊所等医疗机构私自接诊发热病人的。
4.居家医学观察期间不自觉履行居家观察要求随意外出或与他人接触的。
二、线索举报方式
峄城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632-7726626、130****2651。
三、领取情况说明
1.同一线索,涉及两人以上举报的,奖励首报人;两人以上联合举报的,按一例举报线索奖励。
2.线索确认属实后,由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发放奖金。
3.除网格员外,负有排查管控工作职责以及从内部流调排查信息中获取信息、通过违法手段获取有关信息的机关工作人员不予奖励。
4.线索提报人的相关信息,我们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本轮疫情结束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峄城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