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147千米长江岸线燕子矶街道亮剑执法
为深入推进长江“十年禁渔”监管工作,今年3月18日,南京市栖霞区农业农村局与栖霞区人民政府燕子矶办事处签订《行政执法委托书》,在全市率先开展涉渔行政执法委托试点工作,将对非法捕捞的行政检查权和部分非法垂钓的行政处罚权下沉到一线。自此,燕子矶街道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成为幕燕风光带14.7千米的长江岸线上,既能劝、又能管、还能执法的一把“亮剑”。日前,栖霞区首例渔业行政委托执法案件在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燕子矶办事处依法依规对违法垂钓人员赵某作出“没收钓具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燕子矶办事处办理的第一起涉渔违法案件顺利实施,标志着我区长江禁渔委托执法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渔业行政执法关口的前移,不仅能依法、快速、有效打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更能为打赢‘长江十年禁渔’攻坚战、持久战保驾护航……”栖霞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表示,原先基层综合执法人员只能对非法垂钓者进行普法教育、劝导劝离,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必须由法律授权执法机关进行执法,将执法权下沉后,对于常态化开展禁渔工作是非常有利的。
案件处罚办结当日,燕子矶办事处还是邀请了城市治理公众委员现场参与、亲身体验。“我们住在长江边,有不少居民都喜欢钓鱼,如今国家颁布十年禁渔令,我们都要遵守。”城市治理公众委员张小梅表示,参与了这次处罚,在将来社区开展禁渔宣传工作中,会更有说服力。
燕子矶街道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詹玲介绍,自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开展以来,燕子矶街道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成立了一支专门的禁渔巡防组,将下辖的14.7千米长江岸线分片、分段,与持证执法人员一起建立起“定点守、动态巡”的小时禁渔巡查管控机制,与市水上公安分局下关派出所、区公安分局燕子矶派出所等单位建立监控资源共享、联合执法机制。截至目前,共登记垂钓人员信息95人,已立案查处违法垂钓案件3起。同时随着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的正式实施,通过实施简易程序,将进一步提升街道对违法垂钓行为的整治效能,也更有信心把辖区内长江禁捕禁钓工作管得住、管得好。(供稿人:燕子矶街道聂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