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稳步推进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全国试点工作
今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再次被提及。从“拆改留”到“留改拆”,减少大拆大建、对城市原有的建筑进行改造,是城市更新观念的重大转变。我市作为全国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改革试点城市,以问题为导向,多措并举不断化解老建筑更新改造中不断涌现的新问题,平衡改造利用好老建筑和保障消防安全之间的关系。今年一季度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如下:
一、完善历史建筑消防设计标准
市建委会同规划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及有关科研院所开展《南京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项目建筑防火加强措施》课题研究,提出通过防火替代性、补偿性技术措施为消防设计提供依据,可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改造确实无法满足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项目有效提升防火水平。课题部分成果现已成功应用于南京小西湖历史风貌区、颐和路历史文化街区11-1片区,今年还将扩展到南京荷花塘历史文化街区、颐和路历史文化街区13片区、浦口火车站历史风貌区等项目。
二、打通历史建筑消防审验路径
许多历史地段建筑开展更新改造工程,确实无法满足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市建委会同消防救援机构、规划、房产、文旅部门研究制定《南京市历史文化保护对象防火安全保障方案的衔接办法》,为历史建筑消防审验探索可行路径。依据办法,改造主体编制保护对象防火安全保障方案,报市级各相关主管部门会审并共同确认后,可作为历史地段施工图设计、审查及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技术依据。
三、规范新兴业态消防审验类别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大量的既有建筑被改造为密室逃脱、电竞酒店、校外培训、民宿、储能电站等新兴业态,超出了现行消防法律法规所列举的建设工程情形。针对标准不够统一、套用工程分类不够明确的问题,市建委研究制定《关于明确部分业态消防审验申报类别的指导意见》,对上述场所设计依据和申报类别进行了明确,统一工作标准。
四、全面支撑城市更新顺利推进
为改进城市更新项目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审批流程,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积极稳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市建委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城市更新项目消防审验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将城市更新项目细分为保留修缮、改建扩建、拆除复建三大类共计7个小项,结合更新建设内容、有无改变消防设计、建筑保护要求等因素分别明确消防设计和审查验收的路径。
下一步我委将从三个方面继续深化试点工作,一是认真总结提炼试点以来的工作经验,及时固化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二是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找漏洞和短板;三是广泛吸取兄弟城市的经验做法,结合南京实际情况不断调整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审验政策,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服务好经济发展大局,营造一流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