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庄镇关于2017年7月21日7月26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验收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验收名称 | 验收文号 | 验收时间 | 验收文件全链接 |
1 | 佛山市惠众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禅环验表2017-1-140 | 2017/7/24 | 详见***验收后公示140-146.zip |
2 | 佛山市勇恒金铝合金门有限公司 | 禅环验表2017-1-141 | 2017/7/24 | |
3 | 佛山市禅城区能匠抛光砖厂(技改项目) | 禅环验表2017-1-142 | 2017/7/26 | |
4 | 佛山市禅城区虹远玻璃加工店 | 禅环验表2017-1-143 | 2017/7/21 | |
5 | 佛山市汇谱达自动化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禅环验表2017-1-144 | 2017/7/21 | |
6 | 佛山市金博精自动化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禅环验表2017-1-145 | 2017/7/21 | |
7 | 佛山市禅城区兴陶原料有限公司 | 禅环验表2017-1-146 | 2017/7/24 |
联系地址:禅城区南庄镇人和路3号综治信访维稳中心4楼环监所
联系电话:0757-85336829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或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