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屏广告将代替横幅广告
作为禅城区试点的祖庙路目前设置了首批共12个门楣电子显示屏
禅城区拟在全区推广电子屏幕广告代替横幅广告,全面禁止横幅广告,作为试点的祖庙路目前设置了首批共12个门楣电子显示屏。近日,禅城区执法局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商家代表前往祖庙路对电子显示屏的设置进行了考察验收。
电子屏广告提升城市档次
4日上午10时,禅城区执法局组织了规划、建设、公用事业等部门以及10家大型商家代表首先来到祖庙路民间艺术社进行考察。记者看到,在民间艺术社正门上方有一块长约3米,宽约30厘米的电子显示屏幕,屏幕上打着“民间艺术社”字样以及图案。
商家们表示,传统的户外静态宣传模式的弊端日益显著,而通过设置电子显示屏代替原来发布广告的形式,集美化环境、节约资源、承载大量信息等优点于一身,不仅为商家提供了现代化的户外广告发布渠道,还提升了城市的档次和品味,增强了综合竞争力。
而对如何解决电子显示屏的颜色、图案单一,如何完善审批程序、减少审批手续等,商家们也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禅城区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正与有关部门协商报批安装手续问题,届时将会出台相关的配套办法,方便有需要的商家报批安装。
下阶段将在9处开展试点
据了解,非法张挂横幅广告不仅影响市容还存在安全隐患,按照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全面清理整治非法张挂、张贴宣传品的通告》文件精神,从2007年11月1日起,禅城区内所有的户外悬挂横幅不予审批,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建筑物、道路等地方擅自张挂、张贴横幅、标语的,都属于违法行为,最高可被罚款500元。同时所有申请户外悬挂的横幅、设置充气拱门、气球等不予审批。
禅城区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传统的以横幅、彩旗、拱门等各类发布广告的模式已不再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从11月至今,执法等部门开展行动,清除各类横幅2500余条,横幅基本绝迹。为了解决商家悬挂横幅的需要,禅城区执法局、规划分局、建设局、公用事业局等有关职能部门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以祖庙路为试点,设置了首批共12个门楣电子显示屏,并计划在全区进行推广电子屏幕广告。
据禅城区执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设置电子显示屏,一方面是对悬挂横幅的一种改良,另一方面是适应经济、文化建设发展对市容环境的要求。下一阶段,将计划在东方广场、沃尔玛购物广场、火车站、文华公园等9个地点推进第一批试点位置大型电子显示屏。(来源:珠江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