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保局四措施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质量
一是提高环境行政审批效率。简化审批程序,提升审批效能,缩短办理时间,报告书由法定审批时限15天缩短为12天,环境影响报告表由7天缩短为5天,环境影响登记表3天缩短为2日。2014年共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事项36个,夜间施工审批事项122个,对六大类60项建设项目实行环评手续豁免,行政受理办结率和环评执行率达到100%。二是严把环评审评门槛。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新上建设项目,做到先算后审再批,严把环境准入关,对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或高污染高能耗的项目坚持不予审批。在项目审批中突出重视饮用水源保护和有无潜在的扰民问题,多渠道听取项目周围居民的意见,从源头上预防新的污染源产生。去年共拒批项目8个。三是转变服务方式。积极开展“***许可、服务到家”工作,分管负责人带队主动***服务;窗口人员做到节假日和八小时工作之外电话畅通,只要项目建设单位有要求,随时提供服务;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服务,对符合产业政策和相关环保条件的重点项目,调集力量提前介入、***服务,将“企业找我”变为“我找企业”,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快事快办。 |
信息编发:县府办信息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