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2月17日至18日召开
佛山日报讯 见习记者卢辉灿报道:昨日下午,市政协召开十一届六次常委会议。会议决定,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将于2014年2月17日至18日召开。
会议听取了市长刘悦伦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的说明并进行了讨论,听取了市政府秘书长林征关于政府部门办理2013年政协提案的情况通报;书面听取了市纪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工作情况通报。
会议审议讨论了市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和《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草案);审议通过了召开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的决定和议程(草案)、日程(草案)及有关决定(草案);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政协佛山市委员会委员履职管理办法》;审议通过了辞免和增补十一届市政协委员名单。
会议同意樊昆、蔡慧珑、胡充寒、刘春、邓矢平、杨永泰、吴明、陈晓东8位同志辞去十一届市政协委员职务;同意撤销袁建星、何剑锋的委员资格;同意梁东华、朱月嫦、李叶平、刘淘、钟永平、仇志权、杜金彪、曾国锋、劳珞9位同志为十一届市政协委员;同意免去陈晓东同志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同意朱月嫦同志任市政协副秘书长、刘淘同志任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
市政协主席杨晓光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李雅林,市政协副主席黄炳、杨军辉、袁毅桦、谭家驹、杨锡基、陈道明、廖东明、马亮照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