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北区实施生育关怀项目完善利益导向机制
2007年以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青岛市市北区立足服务宗旨,全面推动“对独生子女特困家庭和村(居)计生主任实施救助关怀”项目,坚持以人为本,创建体现“关爱、亲情、和谐”的“生育关怀”服务品牌,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努力。
“生育关怀”项目主要对城乡享受低保待遇特困家庭的独生子女患重大疾病、意外伤残或死亡以及村(居)计生主任任职期间因公发生重大意外伤残、死亡等特殊情况实施救助,并给予精神慰藉。市北区积极救助3岁的患有格朗罕斯细胞增生症(脑瘤)独生子女李佳琦(父亲患有直肠***),市计生委副主任孙敬友、计生协会长王学柱、市北区人口计生局局长马宗媛等亲自***看望慰问,并送上救助金一万元,为其治疗解决了燃眉之急,并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想方设法帮助小佳琦及其家庭度过难关。
市北区依托“生育关怀”项目,本着连续性与滚动性相结合的原则,不断强化、完善、创新利益导向机制。
一是依法落实各项奖励待遇。采取直通车的方式为全区15383名无业、失业人员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实行了持卡发放。对晚婚晚育的无业、失业人员由区统一落实奖励。同时,对符合二孩生育政策、自愿只要一个子女的11个无业、失业家庭分别给予了不低于1000元的奖励。
二是建立完善各项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了独生子女意外死亡家庭大病保险制度及不再生育(收养)家庭养老保险制度。启动人口和计生公益金,对本年度独生子女意外死亡的4个家庭分别给予1000元一次性救助,为子女死亡不再生育(收养)的2个家庭分别办理了1万元养老保险。建立特困独生子女家庭救助制度,2006年全区共投入32.8万元资助了136名考上大、中专院校的特困家庭独生子女,投入40余万元给2500多名特困家庭独生子女发放了教育生活补助金,投入9万余元救助了300余名特困女孩,并推出城市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对40多户独生子女家庭进行了医疗救助。
三是建立完善各项优惠政策。组织协调政府各部门对独生子女家庭提供优惠政策。对特困计划生育家庭实行“五免”优惠,即免杂费、校服费、托管费、书本费、取暖费,优先对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再就业培训和优先就业,并减免相关费用。全区各街道、社区在开展便民维权服务过程中,为独生子女家庭提供生产、生活、生育上的系列服务,并充分利用社区服务岗位,为其提供务工、就业机会,为独生子女家庭解除了后顾之忧,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市北区实施“生育关怀”项目,不断强化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使独生子女家庭在遭遇特殊困难时能够得到社会特别是计划生育系统得经济救助和精神抚慰,不仅进一步增强了计划生育工作的社会亲和力,提高群众的满意度,而且必将对构建“和谐计生”,建立新型生育文化,促进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