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一、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我区财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和区政协的有力监督下,按照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的有关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抓收入、保运转、促转型、惠民生,超额完成增长15%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任务,有效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
(一)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经报请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对2013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计划进行调整。
1.收入执行情况
2013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06789万元,比预算的106287万元超收5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47%,其中:税收收入7025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2.88%,增长9.99%,增收6383万元;非税收入3653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9.21%,增长27.97%,增收7985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06789万元,加上税收返还814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8309万元、上年结余4652万元,全年全区财政总收入177898万元。
2.支出执行情况
2013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65686万元,比年度预算的1***9***万元增支72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3%,主要是上级增加专项补助相应增加安排的支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65686万元,加上专项上解支出3326万元,全年全区财政总支出169012万元。
全区公共财政预算各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530万元;(2)国防支出342万元;(3)公共安全支出5585万元;(4)教育支出57355万元;(5)科学技术支出3206万元;(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09万元;(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50万元;(8)医疗卫生支出30083万元;(9)节能环保支出204万元;(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0828万元;(11)农林水事务支出3461万元;(12)交通运输支出157万元;(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3133万元;(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597万元;(15)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7万元;(16)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94万元;(17)住房保障支出247万元;(18)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6万元;(19)其他支出598万元。
全年全区财政总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8886万元,其中由于预算执行过程中无法按照时间进度安排支出而结转在2014年继续安排的支出8859万元,净结余为2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2013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837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738万元,上年结余668万元,收入总计7243万元。
2013年全区各项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5936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4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3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736万元、其他支出382万元,年终结余1307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金收支结余)。
二、2013年全区财政工作情况
2013年,我区财政工作服务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精心组织收入,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2013年,我区财政收入形势极其严峻:经济方面,宏观经济环境趋紧、部分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企业收入状况低迷;政策方面,中央结构性减税政策持续推进;体制方面,市实施新一轮财政体制直接导致我区既得财力大幅减少;非税收入方面,我区可盘活的国有资产存量已不多,后继乏力,难以持续。面对不利因素,区财税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科学发展赶超进位的工作目标,创新工作思路,税务部门勤征细管,完善税收征管体系,财政部门加强非税收入及国有资产管理,紧密协作,实现了财政收入稳步增长,超额完成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任务。
(二) 强化支出管理,严格落实“八项规定”。
一是认真落实好上级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措施。严格控制一般性行政经费支出、专项经费支出和各种非生产性公务活动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特别是今年9月份我区遭受强台风“天兔”的袭击,我们按照上级的要求,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压缩5%,压缩资金全部作为抗灾复产专项资金。2013年我区公务接待费及出国(境)费支出均比2012年有所降低。二是切实加强预算管理。认真编制年度财政预算和本级部门预算,并及时批复预算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预算安排和收入进度,合理安排并调度好资金,保障预算平稳运行。三是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规范公务支出管理。全区预算单位共办理公务卡2578张,公务卡公务消费金额约600万元。
(三)加大民生领域投入,推进社会事业建设
2013年全区财政投入民生领域资金达103140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60.08%,集中财力办好区委区政府十大民生工程,切实解决民生热点难点问题,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基本形成全覆盖社会保障机制和辖区群众普惠性保障体系。深化社会救助工作,共救济低保对象3138户8836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624万元。继续推行在全市率先实施的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计生家庭意外保险、幼儿学前3年学费补助等项目。
2.进一步加大“三农”投入,促进村居和谐。全力支持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目前我区的农村基层组织运转经费财政补助标准达到了每年每村13万元,是全市最高的保障标准。农村换届审计工作成效突出,我区被市财政局向省推选为“换届审计工作阶段性总结评比”先进单位。一系列街道、镇的民生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完成,共拨付资金10846万元推进城乡社区事务工作,投资额1120万元的“绿满家园”绿化项目基本完成,千村环境卫生整治工程3座垃圾压缩站建成投入使用,村容村貌焕然一新。筹措资金支持村居内涝整治及水改,共拨付资金3844万元用于农林水事务,推进水利减灾防灾工程建设。
3.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均衡化发展,促进教育强区、教育强镇创建工作。创建省教育强区和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在粤东地区率先通过省督导验收评估。全年安排教育支出57355万元,占全区财政总支出的34.62%。进一步落实城乡免费义务教育政策,将免费对象范围扩大至外地户籍学生,并对公办、民办学校实行统一的免费补助标准;全区公办中小学教育装备建设所需资金均由区财政安排专款解决,确保不挤占公用经费;继续实施中小学校安工程。
4.区财政共拨付6601万元资金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维护社会安定和谐,积极推进“平安细胞工程”,深入开展陈厝合等城中村综合整治工作,完善“平安视频”监控网络,全面推进“平安龙湖”建设。
5.面对“8.17”强降雨和强台风“天兔”的袭击造成的严重灾情,区财政快速应对,紧急拨出600多万元抗灾复产专项资金,用于灾区重建和受灾群众救助,做好环境整治与消除灾痕等工作,把台风影响降到最低。
(四)发挥财政职能,助推经济发展
一是积极筹措资金为区重点项目顺利推进提供财力保障,全力服务于我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如去年以来累计筹措资金1亿多元用于推进粤东物流新城重点项目的建设,累计拨付资金近1500万元用于汕揭高速公路建设等项目。二是积极落实各项财政扶持政策,努力培植税源,并协助企业向中央、省市申报有关项目扶持资金。全年共拨出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子商务、现代服务业、科技专项资金等共5340万元。全年本级安排科技三项费用支出2070万元,占区本级可支配财力的2%。三是严格执行结构性减税政策,积极推进“营改增”试点改革,落实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按规定取消和免征部分涉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五)坚持改革创新,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一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监督工作。全年审结定案预、结算工程项目共132宗,送审金额16628万元,核减金额1970万元,核减率11.85%。二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全年完成政府采购项目共529宗,完成采购预算金额6250万元,节约财政资金488万元,节约率7.24%。三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区直企业的资产管理和非税收入管理,针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非税收入和区直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现状,起草出台《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产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龙湖区非税收入管理的意见》和《关于加强龙湖区区直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意见》。四是加强财政监督,依法理财,组织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区直企业的整治“小金库”、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行动工作,全区共有237个单位参加专项治理工作,23户按规定列入重点检查。五是积极落实市、区审计部门提出的各项整改意见。在财政部门可控层面完成了应缴未缴财政性资金的清理、收缴,2013年我区各街道镇非税收入已全额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管理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
2013年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财政运行和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受经济下行和结构性减税、以及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区税收收入的比重不断下滑,2013年税收收入占公共财政收入的比重为65.79%,比2012年下降了3.3个百分点,公共财政收入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财政资金绩效有待提升,财政管理改革仍需深化;三是重点项目建设支出压力较大。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用改革创新的精神与举措在新一年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三、2014年预算草案
2014年是改革发展的重要一年,龙湖加快发展的基础正在不断夯实,全区经济预计将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为财政收入保持稳步增长提供支撑。但同时也应看到,财政工作也面临诸多减收增支因素:收入方面,受宏观经济环境趋紧,部分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企业收入状况不容乐观,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及结构性减税政策影响持续,营业税改增值税扩围,减收效应继续扩大,而且市实施新一轮财政体制直接导致我区既得财力大幅减少,再加上我区可盘活的国有资产存量已不多,难以持续,可见我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增收压力非常大。支出方面,随着财政民生覆盖范围的不断扩大和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新增政策性刚性支出以及推进重大项目、重点工作资金需求大,财政面临较大的支出压力,部分刚性支出在预算草案中无法妥善安排。可见我区2014年财政收入通过努力有望保持稳定增长,但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
2014年预算草案编制的主要原则和重点:一是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科学安排预算的收入和支出,提高收入质量,实现财政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相关指标相适应,支出安排要保证政府职能的履行和各项事业的发展,确保收支平衡。二是坚持重点性、厉行节约的原则。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优先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政策性刚性支出和区委区政府决定的涉及改革、民生、维稳等重要工作的支出需要。严控一般性支出尤其是“三公经费”,把财力更多地用于保证民生等重点支出。财政收支计划草案如下:
(一)全区公共财政收支计划草案
根据区委五届五次全会的工作部署,综合考虑全区经济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以及保障全区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配合全市经济发展的目标计划,2014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计划安排119603万元,比上年实绩106789万元增收12814万元,增长12%。其中:税收收入安排82198万元,比上年增收11943万元,增长17%,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68.73%;非税收入安排37405万元,增收872万元,增长2.39%,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31.27%,比上年决算的非税收入占比34.21%约下降3个百分点。
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119603万元,加上税收返还收入8148万元、上级下达的财力性补助收入27488万元和上年结余8886万元(其中2013年结转2014年安排的项目资金8859万元,净结余27万元),全年财政总收入安排1***125万元。
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160325万元,比上年实绩171671万元减支11346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3800万元,全年财政总支出安排1***125万元。
全年收支相抵平衡,没有出现赤字,符合预算法的要求。
(二)区本级公共财政收支计划草案
2014年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计划安排115239万元,比上年实绩103059万元增长11.82%,增收12180万元。加上税收返还收入8148万元、上级下达的财力性补助收入27488万元和上年结余8886万元(其中2013年无法按时间进度支出而结转2014年继续安排使用的专项支出8859万元,净结余27万元),全年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计划安排159761万元。
2014年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计划安排140425万元,加上补助乡镇财政支出15536万元,专项上解支出3800万元,全年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159761万元。
区本级收支相抵平衡,没有出现赤字。
2014年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的要求,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639万元。
(1)人员经费支出51307万元。
(2)公用经费支出13332万元。
2.专项经费支出66745万元。其中包括:
——保民生专项463***万元。
(1)安排社会保障支出7452万元,继续巩固和提高城乡一体化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将城乡居民低保补差标准分别提高到333元/月和147元/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65元提高到80元,提高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残护理补贴标准、农村五保对象人均供养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发放特困户临时救济。继续为80周岁以上户籍老人发放高龄津贴。启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搭建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
(2)安排医疗卫生支出14730万元,落实好财政对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的各项补助政策,提高医疗救助人均标准,完善儿童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继续实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检查等一系列惠民措施,实施“平价诊室”、“平价药包”服务,完善基层卫生设施配套建设,推进农村卫生站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3)安排教育支出13280万元,提高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将小学、初中每生每年补助标准分别从750元、1150元提高到950元、1550元,开展“教育创强”专项工作,积极实施中小学校安工程与学前教育普惠性学费补助制度,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4)安排城乡社区事务和环境保护支出6169万元,继续推进千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施“绿满家园”行动,提高市政设施维护和城市道路保洁标准,继续配套建设垃圾压缩站,全面实施农村垃圾免费统一清运。
(5)安排农林水事务支出1054万元,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的实验示范推广,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动物防疫检疫工作,整治、改造、清通面上小型水利排灌渠,加强小型涵闸整修,继续开展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
(6)安排文化事业支出295万元,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继续推进村(居)文化室和文体广场建设,积极开展“爱乐市民音乐会”、“龙湖之春”广场活动等系列文化活动,打造文化活动品牌。开展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活动,免费开放文化馆、图书馆,发挥公益服务功能。
(7)安排公共安全支出3384万元,加大公检法司投入,加快公共安全体系建设,支持构建视频监控网络,提升消防装备水平,不断提高治安维稳、防灾救灾和应急处置能力,增强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保障力度,推进“平安龙湖”建设。
——促发展专项经费支出3117万元。
(1)安排科技经费2243万元,加强产学研合作,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其中科技三项费用2100万元,占本级可支配财力的1.3%。
(2)安排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改善创业环境,鼓励企业加快发展,培育新的税源增长点。
(3)安排节能降耗及污染减排专项资金374万元,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对能源节约、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促进经济向节能型发展。
——去年结转在今年安排的项目支出8859万元。
主要是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补助支出项目无法在年度内拨付,结转在当年的支出。
3.街道财政安排支出7041万元。
包括财政体制的定支基数、近年来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补贴增加的补助支出等。
4.安排总预备费2000万元。
占预算支出的1.2%,符合预算法的要求。
(三)本级基金预算收支计划
2014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安排1543万元,均为地方教育附加收入。加上上年结余1307万元,全年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2850万元。
全年政府性基金支出计划安排1543万元,主要是按政策将地方教育附加收入1543万元专项安排用于教育支出。
收支相抵本级政府性基金年终滚存结余1307万元。
四、科学生财聚财用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014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各项改革的关键一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攻坚之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按照“稳定增长、促进转型、平衡收支、厉行节约、保障民生”的原则,做好财政保障服务,确保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一)做好增收节支,为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一是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龙湖区的区位优势,大力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综合项目建设。积极打造汕头现代服务、文化科教、旅游休闲中心,夯实税源基础;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扶持企业发展上水平上规模,形成稳定税源。二是全力以赴抓好收入组织工作,财税部门、各街道镇积极***税源动向,加强税收征管、协税护税各项措施,同时规范非税收入收支管理,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三是统筹国有资本和资源,通过市场运作等方式,积极盘活现有资产,切实推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工作。四是落实保障经费,调动各级各部门积极性,研透政策,主动作为,争取中央和省市对我区更大支持。五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关于政府性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约法三章”要求,将公用经费、一般性专项经费、会议经费和接待费分别按5%、15%、20%进行压缩,建立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把更多的财力用于解决民生问题。
(二)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着力健全完善分类分层次保障落实底线民生、基本民生、热点民生的财政政策体系。一是加大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医疗救助、基础养老金、残疾人保障、孤儿保障等6类12项底线民生保障力度,提高城乡居民低保补差标准、农村五保对象人均供养标准、孤儿基本生活供养标准、医疗救助人均标准、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残护理补贴标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人均标准等,使困难群众充分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二是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小学、初中每生每年补助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等,保障群众教育、社保、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基本需求。三是区本级投入资金3.2亿元,再争取上级支持和社会资金投入,集中财力办好区委、区政府十大民生实事。
(三) 积极推进财政改革创新,努力提高理财绩效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等提出了明确要求。随着各项财政制度改革的推进,将对我区财政工作产生深远影响。今年要重点推进八项工作:
一是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更加科学、清晰地界定财政支出和政策调控覆盖范围。实施新一轮街道镇财政管理体制,强化激励机制,建立共同投入、共促发展、共享成果的分配机制,调动街道镇发展经济、增加财政收入的积极性。二是健全政府预算体系,细化财政预算编制。切实加强预算支出执行管理,提高预算支出的及时性、均衡性、有效性和安全性。三是继续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购监管制度和政府投资评审制度,积极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四是积极创新财政监督手段,深入开展重大决策落实情况和民生等政策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保障政策的有效落实。同时依法依规推进财政政务公开,加强财政法制建设,要按照《汕头经济特区预防腐败条例》要求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三公”经费。五是健全财政内部管理机制,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内控制度,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六是积极发挥财税杠杆作用,通过整合产业扶持资金和增量投入,支持重点产业培育发展,大力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战略,支持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和基础、前沿领域研究,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由粗放型向节约型、集约型转变。七是贯彻***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要求,按照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粤财预[2013]334号)规定,分类处理财政历年结余结转资金,切实压缩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加大资金收回统筹力度。八是进一步落实审计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重点加强对购买服务事项的政府采购监督,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制订有关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会计核算办法的意见,各相关单位要制定单位内部的财务收支内控制度,进一步降低财务管控风险;通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管理系统”的运作平台,明晰国有资产产权,并根据国企的生产经营状况以及资产存量情况,对特区时期施行的资产占用费计缴办法和经营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调整,从而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